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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選!2025年陜西省西安各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方向和補貼、材料條件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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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陜西省西安各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支持方向和重點
(一)實施重大文化產業項目。支持納入國家級、省級相關“十四五”經濟發展規劃的文化產業項目;支持納入長征、長城、黃河國家公園建設的文化產業項目;支持納入陜西文化數字化建設的文化產業項目;支持納入陜西萬億級文化旅游產業集群的文化產業項目;支持納入陜西重點文旅產業鏈群的文化產業項目;支持納入國家級、省級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庫的項目。
(二)培育骨干文化企業。支持省屬國有文化企業資產重組,有實力的文化企業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聯合兼并重組和股份制改造;支持重點文化企業轉型升級,加快創新驅動、融合發展;支持各地培育規模以上文化企業及“專精特新”文化企業,不斷壯大文化市場主體等。
(三)扶持產業發展集聚平臺。支持中小文化企業孵化器、加速器、眾創空間、示范性產業聚集區(基地)建設;支持創建省級、國家級文化產業園區、基地,鼓勵現有園區、基地整合升級,產業向集群發展,產業鏈向中高端延伸,提升功能、優化環境、完善機制、升級服務;支持發展重點文旅產業鏈和特色產業集群。
(四)培植新型文化業態。支持文化與旅游、科技、工業等深度融合發展項目;支持發展文化創意、數字文物、數字文旅、數字出版、媒體融合、動漫游戲、電子競技、微短劇等新型文化業態項目;支持圍繞“文學陜軍”“長安畫派”“西部影視”“陜西戲劇”等特色文化品牌建設,打造高品質文化 IP集群等文化產業項目。
(五)促進文化與金融融合。支持文化企業上市融資、發行債券等經濟活動;支持文化企業通過銀行、擔保、保險等金融機構進行項目融資;支持文化產業服務類平臺與金融機構加強合作,打造文化金融產品。
(六)補齊文化產業短板。支持印刷設備、廣播電視電影設備等傳統文化制造業發展項目;支持娛樂用智能無人飛行器、可穿戴智能文化設備等智能文化消費設備制造業發展項目。
(七)支持縣域文化產業發展。支持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決策部署,依托當地文化資源稟賦和產業基礎,培育壯大文化產業項目。
(八)拓展文化產業市場。支持開展或參與國際性、全國性、全省性重大文化產業活動,支持文化出口以及開展全省性重大對外文化貿易活動。
(九)落實文化產業政策。符合《關于進一步加快陜西文化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陜辦發〔2017〕30 號)、《關于貫徹落實國家文化數字化戰略的實施方案》(陜辦字〔2023〕39 號)、《陜西省文化產業發展績效考核暫行辦法》(陜宣發〔2017〕15 號)、《支持文化和旅游企業發展財稅政策措施》(陜財辦教〔2022〕43 號)等政策規定的項目。
(十)其他文化產業發展領域。
二、陜西省西安各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獎勵方式及標準
主要包括績效獎勵、融資補貼、投資基金、項目補助、資本金注入等方式。
(一)績效獎勵
1.對 2024 年新增規模以上文化制造業企業、文化科技型企業、文化新業態企業擇優給予一次性獎勵。
2.對 2024 年引進落戶陜西的全國 30 強文化企業及其他國內外知名文化企業,且實際投資到位 2000 萬元以上的,根據
投資規模,按照“一事一議”原則給予獎勵。
3.對新獲批的國家級文化產業相關園區給予最高 30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獲批的國家級文化產業相關示范基地給予最高 10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4.對新納入國家文化產業發展項目庫的項目給予獎勵,對新納入省級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庫的項目擇優給予獎勵。
(二)融資補貼
1.對成功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北京證券交易所和香港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文化企業,一次性獎勵 500萬元;對借殼的外省上市公司,并將注冊地和納稅地遷入我省后穩健經營滿 2 年的文化企業,一次性獎勵 200 萬元;對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成功掛牌的文化企業,一次性獎勵50 萬元;對在陜西股權交易中心掛牌并完成股票非公開發行(包括首次及增發)的文化企業,按照不高于實際融資額的3%予以一次性融資獎勵,最高不超過 50 萬元。
2.對文化企業貸款投資文化產業項目的,按企業 2024 年新增貸款利息的 30%—50%貼息、最高不超過 500 萬元;對非文化企業貸款投資文化產業項目的,按項目 2024 年新增貸款利息的 30%—50%貼息、最高不超過 300 萬元貼息。
3.對成功發行公司債、企業債、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的文化企業,債券存續期內按照融資金額給予分檔分段貼息,融資金額在 1 億元(含)以內部分,貼息比例最高為實際付息額的 10%;融資金額在 1 億元以上、5 億元(含)以下的部分,貼息比例最高為實際付息額的 8%;融資金額在 5 億元以上、10 億元(含)以下的部分,貼息比例最高為實際付息額的 5%;融資金額在 10 億元以上的部分,貼息比例最高為實際付息額的 1%。每年累計貼息不超過 500 萬元,貼息期限不超過 3 年。
4.對符合條件的風險投資機構所投文化產業項目,按 2024年退出時凈損失的 10%—30%、最高不超過 300 萬元給予補償。對符合條件的擔保和再擔保文化產業項目的機構,2024 年產生損失的,按照凈損失額的 10%—30%、最高不超過 300 萬元給予補償。對文化企業兼并重組本轄區外文化企業所發生的評估、審計、法律顧問等前期費用,按照實際發生費用的 50%予以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 200 萬元。
(三)投資基金
從省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安排一定比例投入到符合條件的省級文化產業類投資基金,用于新設基金或做大現有基金規模。
(四)項目補助
對符合支持條件的重點文化產業項目給予補助。接受補助的項目為在建項目,可以在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提交項目驗收申請及相關資料。
(五)資本金注入
對新組建、改組建立、實施股份制改造和兼并重組且帶動能力強的省屬國有文化企業適當注入資本金。
三、陜西省西安各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條件
(一)申報專項資金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規模以上文化企業和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一般需在陜西省內注冊登記 2 年以上(含 2 年,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從事行業符合國家統計局《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8)》。
2.申請單位應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會計信用和納稅信用良好,資信等級較高,資產負債率一般不高于 60%,近 3 年內無違法違規經營和欠稅等不良記錄。(對投資文化產業項目的非文化企業也適用)
3.非經營性文化單位。一般僅限于申報補助、績效獎勵等有關項目。
4.項目單位能夠堅持正確導向,積極履行社會責任。
5.項目具有一定基礎,啟動實施且尚未完成,一般要求已完成投資不低于項目總投資的 50%,單個項目申請補助金額一般不超過總投資額的 30%。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專項資金不予支持
1.項目知識產權有爭議的;
2.申請單位在項目申報前 2 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的;
3.因涉嫌違法行為正在被有關部門調查或偵查的;
4.正在進行影響該單位正常經營活動的重大訴訟或者仲裁的;
5.申報單位獲得以前年度專項資金尚未進行績效評價或績效評價未通過的;
6.同一補助項目已連續兩年支持的;
7.按有關規定,項目已獲得同類省級財政資金扶持且達到上限的;
8.有其他違法、違紀行為的。
四、陜西省西安各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材料
項目申報材料分正文和附件兩部分,使用A4 紙打印并制作目錄,按以下順序裝訂成冊。
(一)正文部分材料
1.2025 年陜西省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書封面;
2.項目材料目錄;
3.2025 年陜西省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表(文化企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非經營性文化單位三種表格,根據單位性質選擇性填寫);
4.申報材料承諾書(所提供材料和相關數據真實性承諾);
5.可行性研究報告(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寫大綱及說明的通知》,政府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應按照《政府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寫通用大綱(2023 年版)》進行編寫,企業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應按照《企業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寫參考大綱(2023年版)》進行編寫);
6.項目立項審批文件;
7.項目如涉及選址,請出具城市規劃行政部門的規劃選址意見;
8.項目如涉及用地,請出具自然資源行政部門的項目用地預審意見或國有土地使用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9.項目如涉及環評,請出具生態環境行政部門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
10.由統計部門出具的規上文化企業證明材料;
11.投資基金、資本金注入、績效獎勵以及上市、新三板掛牌、風投、擔保等項目不提供第 5、6 項內容,需分別提供以下相關材料:
(1)項目需提供資金使用實施方案;
(2)投資基金項目需提供基金設立文件、基本工作方案(基本工作方案應包括企業簡介,以往投資業績,此次擬申請金額及配套金額,具體實施計劃,含服務對象、期限等);
(3)資本金注入項目提供經上級批準的股改、兼并、重組方案或資金計劃;
(4)獲得國家級、省級園區(基地)認定文件;
(5)上市、新三板掛牌、風投、擔保項目等相關證明材料或文件;
(6)新增規上文化企業發展情況相關材料;
(7)其他績效獎勵項目需要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或佐證材料。
(二)附件部分材料
1.項目自籌資金(包括銀行貸款、單位資金、其他資金)到位會計憑證及承貸銀行貸款承諾函、貸款合同和利息結算清單復印件;
2.項目實施合同文本復印件;
3.提供單位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或法人證書)、稅務部門出具的完稅證明(非經營性文化單位不提供)、經審計的最近兩年財務報告(企業提供審計意見及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機關事業單位提供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等復印件,按照順序排放,均加蓋單位公章;
4.項目經濟效益(包括盈利模式和市場前景分析)和社會效益分析報告(緊密結合項目、實事求是、客觀分析);
5.申請獎補資金的使用計劃、用途;
6.資本金注入、績效獎勵、上市、新三板掛牌、風投、擔保只提供附件部分材料的第 3、4、5 項內容。
(三)申報材料不予退回
(四)重要材料缺失的,一概不再通知補件,作無效申報處理
五、陜西省西安各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程序
項目申報實行紙質材料申報。
(一)省屬文化企業集團及所屬企業申報的項目,由省屬文化企業集團初審、匯總后報省委宣傳部、省財政廳;
(二)其他企業和單位申報的項目,按屬地原則和預算管理級次,由各地宣傳文化部門會同財政部門逐級審核上報省級宣傳文化部門。省級文化部門對省本級和本系統申報項目審核匯總后報省委宣傳部、省財政廳。
六、陜西省西安各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要求
(一)規范項目資料
申報單位要嚴格按照要求,真實、準確提供《2025 年陜西省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書》《2025 年陜西省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績效目標表》等資料,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視為無效申報。
(二)落實項目責任
申報單位應當與項目實施單位、省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單位一致,并對省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及使用的合法、合規、合理性承擔全部責任。項目實施單位對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違反財經紀律,弄虛作假套取財政專項資金的行為,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嚴肅查處,并追繳專項資金、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強化項目初審
省級相關部門、省屬文化企業、市(區)宣傳文化、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申報工作,精心組織、嚴格把關,切實提高申報項目質量,確保申報項目信息真實、準確。
(四)加強項目監管
依據省財政廳《陜西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預算績效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省級相關部門、省屬文化企業、市(區)宣傳文化、財政部門要對獲得2025 年度省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實施情況、項目績效目標運行情況和資金撥付、使用情況跟蹤檢查,省委宣傳部將會同省財政廳對 2025年度省級文化產業專項資金項目實施情況和資金撥付、使用情況適時組織抽查。項目跟蹤監管情況作為以后年度省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安排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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