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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稿!成都市溫江區促進文化旅游和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申報補貼獎補、類別要求政策措施
根據成都市溫江區促進文化旅游和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見稿)整理,詳情如下,具體文化旅游和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申報補貼獎補、類別要求政策解讀,有問題的可以免費咨詢漁漁為您解答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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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促進文化旅游和體育產業改革發展的系列決策部署,確保文化旅游消費產業鏈和運動休閑消費產業鏈工作落到實處,有力支撐“兩河一心”城市營 建,促進全域旅游發展,結合溫江區實際,制定本政策措施。
第二條扶持范圍和對象
(一)扶持范圍。本政策重點扶持非遺傳承、文藝創作、公 服配套、體育建設、旅游發展等方面所涉及的文化體育和旅游產 業鏈。
(二)扶持對象。本政策適用于注冊登記、稅務登記及統計 關系在溫江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財務制度健全、實行獨立核 算,并從事文化體育旅游產業開發、生產經營和中介活動的企事 業單位、機構和組織;從事文藝創作、非遺傳承、體育品牌建設 并獲得相關榮譽的團隊或個人。
第二章支持項目招引
第三條重大項目建設補貼。對新引進的已取得土地和施工許可證,且納入區重大社會投資項目計劃的文化體育旅游項目,實際投入建設費用(不含土地費用)達到1億元(含)以上、5000 萬元(含) — 1億元、1000萬元(含) — 5000萬元的,分別給 予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補貼,單個項目限申報一 次。
參考政策:《成都市溫江區促進全域旅游發展若干政策措施》(溫 府發〔2018〕41號)第一條第一款:對新引進的已取得土地和施工許可 證,且納入區重大社會投資項目計劃的康養旅游項目,實際投入建設經 費(不含土地成本,下同)達到1億元(含)以上、5000萬元(含)—1 億元、1000萬元(含)—5000萬元,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50 萬元一次性補貼,單個項目限申報一次。
第四條24小時配套項目建設補貼。對新引進的24小時文 化體育旅游配套項目(包含實體書店、博物館、運動場館等)給 予建設補貼。其中:示范引領性項目,按照實際投入建設費用(不 含土地費用)60%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其他 項目,按照實際投入建設費用(不含土地費用)30%給予最高不 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政策出處: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成都市溫江區第十五次代表大會精神。
第三章支持文化藝術發展
第五條文藝創作獎勵。支持融入溫江元素的精品原創游戲開發、動漫創作、影視拍攝、劇本殺、音樂、話劇、歌舞劇等文藝作品,對著作權(版權)登記在我區,正式上線運營對溫江起 到宣傳效果的原創作品,按照實際投資費用給予不超過20%的 補貼,單個項目支持金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參考政策:《成都市溫江區促進文創產業集聚發展若干政策措施》溫府辦發〔2020〕26號第5條:支持蘊含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內涵,融入 溫江元素的精品原創游戲開發和影視拍攝,對著作權(版權)登記在我 區,經國家主管部門批準,正式上線運營達到較大影響力的原創游戲軟 件和影視作品,按照軟件開發投資額和影視作品投資額給予不超過20% 的資助,單個項目支持金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第六條文創作品參賽獎勵。對著作權(版權)登記在我區 的文創作品獲得國內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行業協會頒發的 國家級、省級、市級有關獎項,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1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參考政策:《成都市溫江區促進文創產業集聚發展若干政策措施》溫府辦發〔2020〕26號第7條:對著作權(版權)登記在我區的文創作 品參加國家級、省級、市級創意設計大賽獲獎的,分別給予獲獎作品所 在企業不高于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著作權(版 權)登記在我區的原創動漫游戲、影視、音樂作品,獲得國內行政主管
部門或其授權的行業協會頒發的國家級、省級、市級有關獎項,分別給予獲獎企業50萬元、3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成都市錦江區關于構建“1+3+3”產業體系的產業扶持政策》錦府
辦〔2021〕22號第37條:對錦江區企業或個人工作室推出的游戲動漫、 網絡視聽、網絡文學等原創數字作品,獲評國際級重大獎項(包括但不 限于國際移動游戲大獎、塞尤瑪斯 ·麥克納利獎等獎項的主獎項的最高 級別)或國家級重大項目(包括但不限于“一帶一路”文化產業和旅游 產業國際合作重點項目等)、重大獎項(包括但不限于金猴獎、金龍獎、 “五個一工程”獎等獎項的主獎項的最高級別)的,分別給予該部作品50萬元、30萬元獎勵。
第七條常態化演藝表演補貼。支持溫江原創民俗風情表演(含非遺傳承活動)、音樂、舞蹈、舞臺劇等常態化公開演出, 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定,按1萬元/場的標準,給予當年最高不超 過10萬元的獎勵。支持引進國內外知名的音樂、舞蹈、戲劇等 到溫江進行公開演出,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定,按1.5萬元/場次的 標準,給予引進單位當年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參考政策:《青羊區關于促進文博創意產業發展的若干支持政策》(成青文體旅〔2019〕28號)第十三條:原創舞臺演出劇進行公開演出, 產生較好的效益,按區內1.5萬/場、區外1萬元/場、境外3萬元/場的標 準給予演出單位補貼,補貼最高可達50萬元/年,補貼時長從首演開始不 超過2年。第十四條:促進演藝產業發展,引進國內外優秀的音樂、舞 蹈、戲劇等演出劇目進行公開演出,產生較好的效益,按區內1.5萬/
場、區外1萬元/場的標準,給予引進單位補貼,補貼最高可達50萬元/ 年。
《成都市錦江區關于構建“1+3+3”產業體系的產業扶持政策》錦府 辦〔2021〕22號第55條:演藝企業開發原創演藝劇目,進行商業演出且 票房在錦江區統一匯算的,從首演之日起2年內,按照區內每場1.5萬 元、區外每場1萬元給予一次性補貼,同一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50萬元。
第八條文創企業參展補貼。鼓勵文創企業參加省、市、區政府及相關部門組織的招商推介、巡展、重點文化創意產業展會活動,按布展、運輸等實際發生費用的50%,給予企業單次最 高不超過10萬元的補貼,單個企業每年參展補貼總額累計不超 過50萬元。
參考政策:《成都市溫江區促進文創產業集聚發展若干政策措施》溫府辦發〔2020〕26號第9條:鼓勵文創企業參加溫江區人民政府及部門 組織的招商推介、巡展或市級以上政府及部門組織的重點文化創意產業 展會活動,按布展、運輸等實際發生費用的50%,給予企業單次最高不超 過10萬元的補貼,單個企業每年參展補貼總額累計不超過50萬元。
《重慶市巴南區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重慶市巴南區財政局關于
印發巴南區文化產業發展扶持辦法(試行)的通知》巴南文旅委發〔2021〕 80號:文化企業經文化主管部門推薦,參加國家級、省市級文化產業展 會,給予參展企業實際支付展位費用的50%補貼。其中,市內最高補貼不
超過1萬元/次,市外最高補貼不超過3萬元/次,同一企業一年內只可 享受補貼一次。
《關于修訂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促進旅游產業發展扶持辦法的 通知》穗南文廣旅體規字〔2019〕3號:申報單位參加旅游博覽會、旅游 推介會等推介南沙特色,按照不超過布展實際費用(含展位租賃、設計、 搭建的費用)的30%對企業予以項目補貼,單個企業單次補貼不超過10 萬元,年度累計最高補貼不超過50萬元。
第九條新獲評文化園區(基地)獎勵。對新獲評為國家級、 省級、市級、區級的文化園區(基地),分別給予其運營企業 100萬元、80萬元、5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升級創 建的園區、基地,補足差額。文化園區(基地)包含但不限于數 字文化產業園區(基地)、文化產業示范園區(基地)、文化創 意產業園區(基地)等,以國家、省、市級文化主管部門對文化 園區(基地)評審相關文件為準。
參考政策:《成都市溫江區促進文創產業集聚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第13條:對新獲評為國家級、省級、市級的文創產業園區,除享受市級 及以上的政策補貼以外,分別給予其運營企業100萬元、80萬元、50萬 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獲評為國家級、省級、市級的文創產業基地分別 給予其運營企業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重慶市巴南區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重慶市巴南區財政局關于 印發巴南區文化產業發展扶持辦法(試行)的通知》巴南文旅委發〔2021〕80 號:支持文化園區創建。被新認定為國家級、市級文化園區,分別按 100萬元、20萬元給予一次性獎勵;被新認定為國家級、市級文化基地, 分別按50萬元、10萬元給予一次性獎勵;被新認定為國家文化企業30 強、市級文化企業30強,分別按100萬元、50萬元給予一次性獎勵。對 升級創建的園區、基地,補齊差額。文化園區(基地)包含但不限于數 字文化產業園區(基地)、文化產業示范園區(基地)、文化創意產業 園區(基地)等,以國家、市級文化主管部門對文化園區(基地)評審 相關文件為準。
第十條舉辦(承辦)大型文化旅游活動獎勵。支持舉辦承 辦國家級及以上、省級、市級、區級文化旅游活動,經區級行業 主管部門認定后,給予活動舉辦方或承辦方不超過活動總費用 50%最高200萬元的補貼。
參考政策:《成都市溫江區促進文創產業集聚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第15條:對于新引進世界級、國家級文創節會、音樂節、藝術博覽(包 含頒獎典禮)及其他對溫江文旅融合、音樂跨界等產業發展具有重大促 進作用的活動,經區級行業主管部門認定后,給予活動主要承辦方不超 過活動總費用50%的補貼,世界級最高補貼不超過200萬元,國家級最 高補貼不超過100萬元。
《成都市溫江區促進全域旅游發展政策若干政策措施》(溫府發 〔2018〕41號)鼓勵各鎮(街)、社會組織、旅游企業開展旅游節會活 動,對承接國家、省、市、區政府或相關部門主辦的旅游節會活動,對 溫江區全域旅游形象起到積極宣傳推廣作用的,根據其績效,對承辦單
位給予不超過50萬元一次性獎勵。
《關于修訂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促進旅游產業發展扶持辦法 的通知》穗南文廣旅體規字〔2019〕3號申報單位在本區內策劃舉辦具 有南沙特色的旅游節慶活動,且活動實際投入總額超過30萬元,按照實 際投資額的30%予以項目補貼,最高補貼不超過100萬元,單個企業年 度補貼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第十一條非遺項目認定獎勵。對獲得國家、省、市、區級 認定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10萬元、 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參考政策:《重慶市巴南區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重慶市巴南區財政局關于印發巴南區文化產業發展扶持辦法(試行)的通知》巴南文旅 委發〔2021〕80號:成功申報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名錄一次性給予50 萬元獎勵,成功申報市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名錄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
第十二條非遺傳承品牌獎勵。對獲批國家、省、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習所(傳承基地)、生產性保護示范基地的分別給 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入選國家、省、 市、區級的非遺傳承人,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2萬元、1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參考政策:《重慶市巴南區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重慶市巴南區財 政局關于印發巴南區文化產業發展扶持辦法(試行)的通知》巴南文旅 委發〔2021〕80號:成功創建市級及以上的非遺生產性保護示范基地、 非遺傳承教育示范基地、非遺傳習所等,分別一次性給予5萬元、2萬元、
2萬元獎勵。
第十三條博物館獲評獎勵。對新獲評國家等級博物館、“全 國博物館十大陳列展覽精品”的博物館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
參考政策:成都市文化廣電旅游局關于《成都市溫江區促進文化體育旅游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見稿)》意見建議的復函:對 新獲評國家等級博物館、“全國博物館十大陳列展覽精品”等國家級獎 項的博物館予以獎勵。
第四章支持體育產業發展
第十四條體育產業示范單位(項目、基地)獎勵。對被獲 評國家級、省級、市級體育產業示范單位(項目、基地)的,分 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參考政策:《成都市溫江區促進體育消費推動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溫府發〔2020〕2號)對被行政主管部門評為國家級體育 產業示范單位和示范項目的,分別給予50萬元、4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對被評為省級、市級體育產業示范單位或示范項目的,給予30萬元、2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成功申報國家、省、市獎項的體育旅游精品項目 或示范基地,經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 元的一次性獎勵。
第十五條星級俱樂部獎勵。對新評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區級星級俱樂部的,分別給予10萬元、8萬元、5萬元、3 萬元一次性獎勵。
政策出處:按照《體育場所等級的劃分》(GB/T18266-200)、《 關于印發成都市青少年體育俱樂部聯合會會員單位星級評定辦法和實施細 則的通知》等文件的等級評定進行扶持。
第十六條鼓勵在溫舉辦體育賽事。與國際體育組織簽約并在溫舉辦的國際知名體育賽事,每賽季給予辦賽費用50%不超 過300萬元的辦賽補貼。在溫江舉辦全國知名體育賽事,每賽季 給予辦賽費用50%不超過100萬元的辦賽補貼。對溫江自主培 育以“金溫江”冠名的品牌賽事,每賽季給予辦賽費用50%不 超過30萬元的辦賽補貼。
參考政策:《成都市溫江區促進體育消費推動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 的若干措施》(溫府發〔2020〕2號)1.與國際體育組織簽約并確定在溫 江舉辦的國際知名體育賽事,每賽季給予不超過辦賽成本50%的辦賽補 貼,不超過300萬元。2.對溫江自主培育以“金溫江”冠名、市場價值大、 有國際影響力的品牌賽事,每賽季給予不超過辦賽成本50%的辦賽補貼, 不超過100萬元。3.在溫江舉辦全國知名體育賽事,每賽季給予不超過辦 賽成本50%的辦賽補貼,不超過100萬元。
第十七條鼓勵職業體育俱樂部發展。對落戶溫江,每年參與全國職業聯賽的職業體育俱樂部,給予每賽季或每年不超過100萬元的獎勵。首次晉級國家級職業聯賽的職業俱樂部,給予 不超過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取得全國職業聯賽(總)冠軍、 亞軍、季軍的分別給予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獎勵。
參考政策:《成都市溫江區促進體育消費推動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溫府發〔2020〕2號)對落戶溫江,每年參與全國職業聯 賽的職業體育俱樂部,給予每賽季或每年不超過100萬元的補貼;首次 晉級國家級職業聯賽的職業俱樂部,給予不超過200萬元的獎勵;取得 全國職業聯賽總冠軍的給予不超過300萬元獎勵、亞軍不超過200萬元 獎勵、季軍不超過100萬元獎勵。
第十八條群眾體育先進單位獲評獎勵。對新獲評為國家、省、市群眾體育先進單位的,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1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第十九條體育場館(設施)建設補貼。對新建體育設施或 提升改建的體育場館,達到國家體育場館建設標準,按照建設費 用15%,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對利用城市 公園、閑置空間、郊野戶外、公共綠地等資源,建設體育健身活 動場所,建成投運,經驗收合格并承擔公益職能的,按照建設費 用20%,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參考政策:《成都市溫江區促進體育消費推動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溫府發〔2020〕2號)充分開發利用城市公園、社區閑置 空間、郊野戶外、公共綠地等資源,建設體育健身活動場所。在建成投 運后,達到國家體育設施建設標準、經驗收合格后并承擔公益職能的, 給予體育設施建設總額20%的投資補貼,不超過100萬元。對新建體育 設施或提升改建的體育場館,達到國家體育場館建設標準,予以建設總 額15%的投資補貼,不超過300萬元。
第二十條競技體育后備人才社會培養獎勵。鼓勵社會體育組織培養高水平體育后備人才,對新評定為國家、省、市、區級競技體育后備人才社會培養基地的,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 15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社會化培養的運動員代表國家、 省、市參加高級別體育比賽并獲得前三名的,給予每人最高不超 過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輸送運動人才進入國家、省、市級 專業隊的,按照輸送人數給予每人最高不超過5萬元的一次性獎 勵。
參考政策:按照《關于加強競技體育后備人才培養工作的指導意見》(體青字〔2017〕99號)、《成都市競技體育后備人才社會培養基地認 定實施辦法(試行)》等級評定進行扶持。
《成都市競技體育人才培養經費保障辦法(2020年修訂)》
第二十一條支持體育傳統特色學校評定獎勵。鼓勵中小學校積極創建國家、省、市和區級體育傳統特色學校,對新評定為國家、省、市、區級體育傳統特色學校的,分別給予30萬元、 20萬元、10萬元和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政策出處:成都市溫江區文化體育和旅游局溫江區教育局關于印 發《成都市溫江區深化體教融合促進青少年健康發展實施意見(試行)》 的通知(溫文體旅發〔2021〕36號)。
第五章支持旅游產業發展
第二十二條支持景區(點)優化服務。對旅游景區(點) 自籌資金新(改)建旅游公共配套服務設施的,經認定,按項目 建設費用的30%給予實施主體補貼,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0 萬元。
參考政策:《成都市溫江區促進全域旅游發展政策若干政策措施》(溫府發〔2018〕41號)對旅游景區(點)自籌資金新(改)建停車場、 游客服務中心(集散中心)、游步道、旅游廁所、垃圾桶(箱)、旅游 導視系統等旅游公共配套服務設施的,經認定,按項目建設經費的30% 給予實施主體補貼,單個項目不超過100萬元。
《成華區加快培育市場主體促進文旅產業融合發展的扶持政策》成華府辦〔2021〕4號第3條:對3A級以上旅游景區自主實施的新(改) 建停車場、自駕車營地、游客中心、游步道、標識系統等,按當年項目 投資建設經費的10%給予景區建設實施的文旅企業(以政府為投資主體 的除外)補貼、每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第二十三條鼓勵鄉村旅游提檔升級新評定的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農家樂(鄉村酒店),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 20萬元一次性獎勵;升級的農家樂(鄉村酒店)按級別差額補 足;復核通過的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鄉村酒店(農家樂), 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3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推進星級鄉村 酒店(農家樂)“四改一提升”(改廚、改廁、改餐、改客房和提 升服務)和環保配套的,按建設費用的30%給予不超過50萬元
一次性補貼。對新評定為成都市3A 、2A 級林盤景區的,分別給 予創建單位8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升級的林盤景區按級 別差額補足。對新評定為成都市主題旅游目的地的,給予20萬 元一次性獎勵。
參考政策:《成都市溫江區促進全域旅游發展政策若干政策措施》(溫府發〔2018〕41號)新評定的成都市3A 、2A 級林盤景區,給予創 建單位8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新評定為成都市主題旅游目的地的, 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鼓勵新評定的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鄉村酒 店(農家樂),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升級 的鄉村酒店(農家樂)按級別差額補足。復核通過的五星級、四星級、 三星級鄉村酒店(農家樂),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3萬元一次性 獎勵。推進鄉村酒店、農家樂"四改一提升"(改廚、改廁、改餐、改客 房和提升服務)和環保配套,對取得一定效果的鄉村酒店、農家樂等 實施主體,按建設經費的30%給予不超過50萬元一次性補貼。
《關于修訂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促進旅游產業發展扶持辦法的 通知》(穗南文廣旅體規字〔2019〕3號)對被新評定為市級五星、四星、 三星級且符合環保要求的農家樂和休閑觀光農業園區的企業分別給予一 次性獎勵50萬元、30萬元、10萬元。對于在政府相關部門主辦的評定 中獲得國家級、省級和市級特色旅游形態認定的申報單位,參照以上標 準予以獎勵。
第二十四條旅游從業人員技能提升補貼。推動旅游人才振
興,鼓勵涉旅協會加強旅游從業人員培訓,全年開展旅游從業人員培訓超過500人次,每人次培訓不低于4學時,按照100元/ 人次的標準,給予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對組織參 加省、市、區旅游服務技能大賽且取得團體類獎項前三名的企業 給予不超過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取得個人類獎項前三名的,給 予個人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參考政策:《成都市溫江區促進全域旅游發展政策若干政策措施》(溫府發〔2018〕41號)推動鄉村旅游人才振興。鼓勵涉旅協會加強旅 游從業人員培訓,全年開展旅游從業人員培訓超過500人次,且培訓效 果突出的,給予5萬元—10萬元一次性補貼。
《成都市溫江區促進全域旅游發展政策若干政策措施》(溫府發 〔2018〕41號)對組織參加省、市旅游服務技能大賽且取得團體類獎項 前三名的企業給予不超過5萬元一次性獎勵。
第二十五條產業融合發展旅游產品補貼。培育旅游產業新業態,加大與文化、會展、交通、體育、科技、工業、醫療等融合發展,對形成旅游產品的,經認定,根據實際貢獻和效果評審得分,按項目建設費用(不含土地成本)的30%給予企業不超 過100萬元補貼。
參考政策:《成都市溫江區促進全域旅游發展政策若干政策措施》(溫府發〔2018〕41號)培育旅游產業新業態,加大與文創、會展、體 育、科技、工業等融合發展,對形成旅游產品的,經認定,根據實際貢獻和效果,按項目建設經費的30%給予旅游企業不超過100萬元補貼。
第二十六條特色旅游商品開發獎勵。鼓勵旅游企業、社會組織開發特色旅游商品,對溫江區全域旅游形象起到積極宣傳推廣作用的,按照綜合評定得分,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一次性獎 勵。對獲評市級、區級特色旅游商品的,分別給予5萬元、3萬 元的一次性獎勵。鼓勵旅游企業、社會組織開展線路包裝,對溫 江區全域旅游形象起到宣傳推廣作用,視其績效,給予不超過 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參考政策:《成都市溫江區促進全域旅游發展政策若干政策措施》(溫府發〔2018〕41號)鼓勵旅游企業、社會組織開展線路包裝、旅游 文創品開發等,對溫江區全域旅游形象起到積極宣傳推廣作用的,視其 績效,給予不超過20萬元一次性獎勵。《成都市錦江區關于構建“1+3+3” 產業體系的產業扶持政策》錦府辦〔2021〕22號第49條:(1)旅游企業 在省市旅游線路中串聯錦江區旅游點位(包含各類景區景點、博物館、 美術館、劇場,春熙路、攀成鋼、東村、交子公園4個商圈等旅游點位 不少于3個),線路正常經營一年以上,年接待游客總數超過5000人次 的,給予開發運營企業每條線路1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成都市溫江區促進全域旅游發展政策若干政策措施》(溫府發 〔2018〕41號)鼓勵旅游企業、社會組織開展線路包裝、旅游文創品開 發等,對溫江區全域旅游形象起到積極宣傳推廣作用的,視其績效,給予不超過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評市級以上特色旅游商品的,給予旅 游企業一次性5萬元獎勵
第二十七條旅游品牌創建獎勵。對新評定為國家5A、4A、 3A 級旅游景區的,分別給予創建單位200萬元、100萬元、50 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評定為國家級、省級旅游度假區(生態旅 游示范區)的,分別給予創建單位20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獎 勵,升級的旅游品牌按級別差額補足。旅游品牌復核獎勵。通過 國家5A 、4A 、3A 級旅游品牌復核的,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 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通過國家級、省級旅游度假區(生態 旅游示范區)復核的,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
參考政策:《成都市溫江區促進全域旅游發展政策若干政策措施》(溫府發〔2018〕41號)鼓勵涉旅企業創建國家級景區。對新評定的國 家4A、3A 、2A級旅游景區,分別給予創建單位200萬元、80萬元、30 萬元一次性獎勵,升級的景區按級別差額補足;復核通過的國家4A、3A、 2A級旅游景區分別給予100萬元、40萬元、15萬元一次性獎勵。鼓勵 涉旅企業創建國家級景區。對新評定的國家4A、3A、2A 級旅游景區, 分別給予創建單位200萬元、8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升級的景區
按級別差額補足;復核通過的國家4A、3A、2A級旅游景區分別給予100萬 元、40萬元、15萬元一次性獎勵。
《成華區加快培育市場主體促進文旅產業融合發展的扶持政策》成華府辦〔2021〕4號:對新評定且為首次評定的國家、省、市級精品景區
品牌(包括但不限于A 級景區、旅游度假區、生態旅游示范區等)的文 旅企業,分別給予500萬元、2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
《關于修訂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促進旅游產業發展扶持辦法 的通知》(穗南文廣旅體規字〔2019〕3號):對本區旅游景區新建、改 造升級新獲得國家AAAAA級 、AAAA級 、AAA級旅游景區(點)的旅游 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00萬元、300萬元、50萬元;同一項目原則上 只享受一次獎勵,但是同一項目等級提升則可以享受與前次獎勵之間的 差額部分。
第二十八條旅游融合品牌創建獎勵。對新評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體育旅游示范基地、中醫藥健康旅游示范基地等旅游 融合品牌的,分別給予創建單位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的一 次性獎勵,升級的旅游融合品牌按級別差額補足。旅游融合品牌 復核獎勵。復核通過的國家級、省級、市級體育旅游示范基地、 中醫藥健康旅游示范基地等旅游融合品牌,分別給予30萬元、 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
參考政策:《成都市溫江區促進體育消費推動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 的若干措施》(溫府發〔2020〕2號)對成功申報國家、省、市獎項的體 育旅游精品項目或示范基地,經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第二十九條天府旅游名牌創建獎勵。對新評定的天府旅游名鎮、名村、名宿、名導等名牌,分別給予創建單位50萬元、
40萬元、3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
政策出處:2021年5月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開展“天 府旅游名牌”建設的實施意見》(川辦發〔2021〕27號),并在2021四 川省文化和旅游發展大會上公布并授牌首批天府旅游名牌。按照相關等 級評定進行扶持。
第三十條支持住宿業品牌創建獎勵。對新評定的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酒店,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一 次性獎勵,升級的酒店按級別差額補足。新評定的綠色旅游飯店、 文化主題旅游飯店、旅游民宿,按級別分別給予50 萬元、30萬 一次性獎勵。升級的按級別差額補足。新評定的SL 五花級、SL 四花級、SL 三花級商旅酒店,分別給予30 萬元、20萬元、10 萬元一次性獎勵。升級的按級別差額補足。復核獎勵。復核通過 的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酒店分別給予30 萬元、20萬元、10 萬元一次性獎勵。復核通過綠色旅游飯店、 文化主題旅游飯店、 旅游民宿,按級別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一次性獎勵。復核通 過SL 五花級、SL 四花級、SL 三花級的商旅酒店,分別給予20 萬元、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
參考政策:《成都市溫江區促進全域旅游發展政策若干政策措施》(溫 府發〔2018〕41號)鼓勵餐飲、住宿企業開展品牌創建。對新評定的五 星級、四星級、三星級酒店,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一次 性獎勵,升級的酒店按級別差額補足。復核通過的五星級、四星級、三
星級酒店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新評定的金 葉級、銀葉級綠色旅游飯店,新評定的金鼎級、銀鼎級文化主題旅游飯 店,新評定的金宿級、銀宿級旅游民宿,按評定級別分別給予50萬元、 30萬元一次性獎勵。
《關于修訂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促進旅游產業發展扶持辦法的 通知》穗南文廣旅體規字〔2019〕3號:對被新評定的國家級五星級、 四星級、三星級的酒店,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00萬元、100萬元、30 萬元。
《成華區加快培育市場主體促進文旅產業融合發展的扶持政策》成華府辦〔2021〕4號第6條:對新評定且為首次評定的綠色旅游飯店、文 化主題飯店、智慧酒店和精品民宿,按照國家、省、市級獎勵標準,配 套給予同等一次性獎勵。
成都市按照《成都市商旅酒店等級劃分與評定》(DB510100/T256 —2018)標準的等級評定進行扶持。商旅酒店以商務和旅游客人為主要 接待對象,以客房為核心提供商務、旅游服務,分為三個等級,以芙蓉 花數量表示,即:SL 三花、SL 四花、SL 五花,芙蓉花數量越多,代表 等級越高。
第三十一條旅行社誠信等級創建獎勵。新評定的五A 級 、 四 A 級、三A 級誠信等級旅行社,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 20萬元一次性獎勵。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對于獨立法人及其依法設立的分支機構的工商注冊、稅務解繳、統計關系均在溫江區的單位,以獨立法人或其依法設立的分支機構名義均可進行政策申報。本政策措施實施期間,同時符合溫江區其他產業扶持政策條件的,按照從高、從優、不重復的原則享受。
第三十三條扶持對象當年有偷稅漏稅、造成較大安全、環保事故,以及其他較嚴重的違法違規行為,或造成較大不良社會影響等行為的,取消享受扶持的資格。
第三十四條本政策自2022 年 xx 月xx 日實施,政策有效 期三年。自本政策實施之日起,《成都市溫江區促進體育消費推 動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溫府發〔2020〕2號)、 《成都市溫江區促進文創產業集聚發展若干政策措施》(溫府辦 發〔2020〕26 號)同時廢止。
第三十五條本政策由成都市溫江區文化體育和旅游局負責解釋。政策實施過程中,如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或上級政策規定不一致的,按照其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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