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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省各市州農業高質量發展資金項目申報條件要求、總體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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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思路
聚焦打造新時代更高水平的“天府糧倉”,著力構建糧經統籌、農牧并重、種養循環的現代農業體系,重點圍繞糧油生產穩面積提產能、產業發展穩基礎提效益、鄉村建設穩步伐提質量、農民收入穩勢頭提后勁,結合省委農辦、農業農村廳2024年重點工作任務,調整優化存量、統籌安排增量,強化政策引導、改革完善實施方式,做到政策總體保持穩定、重點任務保障充分、重大試點落實有效,全力保障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穩定安全供給,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強化農業科技和裝備支撐,推動鄉村振興取得新進展。
二、重點任務
(一)建設天府良田方向
1.高標準農田建設。各地要聚焦永久基本農田布局選址,優化建設內容,重點補齊農田灌排設施、宜機作業等短板。改造提升項目按照《四川省實施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工程十條措施》要求,選址應覆蓋2011—2018年項目“提質改造”和“基本符合”區域。實行差異化補助政策,取消對產糧大縣資金配套要求,新建項目中省財政補助3000元/畝;非產糧大縣新建項目中省財政按平原、丘陵、山區(高原)分別補助2700元/畝、2800元/畝、2900元/畝;改造提升項目中省財政補助均為2200元/畝。在此基礎上落實市縣財政支出責任,拓寬資金渠道,引導政策性金融資金支持高標準農田建設,確保新建高標準農田畝均實際投入達到3000元以上。聚焦3市18縣整區域試點,堅持連片推進項目建設,確保建一片、成一片、用好一片。支持有條件的市縣統籌2023年度高標準農田建設貸款貼息資金,做好2024年度高標準農田建設貸款貼息工作,穩妥有序推進試點工作。高標準農田建設支出主要用于支持開展田塊整治、土壤改良、灌溉排水與節水設施、田間道路、農田防護及其生態環境保持、農田輸配電、自然損毀工程修復及農田建設相關的其他內容。項目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編制項目實施方案,經市(州)農業農村部門審批,報農業農村廳備案后組織實施。
2.提灌站建設。為保障糧食安全,按照“旱澇保收、應建盡建”的原則,繼續支持農村機電提灌站新建和老舊機電提灌站改造。重點支持丘陵地區糧油生產、鄉村振興重點縣(市、區)、現代農業產業園區,以及缺水旱情嚴重,急需抗旱保灌重點地區。支持部分欠發達縣域農業產業發展灌溉需求。加強新能源、新材料、新技術、新設備應用。資金主要對泵房、水泵電機、輸水管道、配電設施設備、進出水池、控制系統建設等方面進行補助。省級財政按照新建電力提灌站每座不超過20萬元、太陽能提灌站每座不超過80萬元、改造提灌站每座不超過10萬元的標準測算。
3.田間小水渠。各地要及時落實建設目標任務,聚焦丘陵、山區缺乏灌排溝渠、高效節水灌溉設施和有溝渠整治修復需求的高標準農田區域選址,主要用于支持開展田間管道灌溉示范和提灌站送水到田間的生態灌溉渠等田間灌排設施建設,進一步補齊田間灌排設施短板,提升農田抗旱保豐收能力,助力建設新時代更高水平“天府糧倉”。省級財政共安排7000萬元,支持30個糧食生產重點縣建設233公里田間小水渠。
(二)打造天府良機
1.農機作業通行條件建設。為改善大中型農業機械通行和作業條件,以良田、良機、良種、良法、良制“五良”融合為牽引,支持29個縣實施產業宜機化改造項目,建成主要糧油作物全程機械化推廣應用基地(以下簡稱“推廣應用基地”),每個推廣應用基地面積不少于200畝,每個項目縣(市、區)1000畝以上(欠發達縣域可放寬至600畝以上)推廣應用基地不少于1個。推廣應用基地要實現“四變一通”(地塊小變大、短變長、陡變緩、彎變直、互聯互通),農業機械通行條件顯著改善,大中型農業機械地塊通達率100%。各地要按照《四川省丘陵山區農田宜機化改造技術規范(試行)》(川農發〔2021〕100號)要求和標準,資金主要用于緩坡化旱地、坡式梯臺旱地、水平條田、水平梯田4個類型的地塊改造。項目實行“先建后補”和“縣級報賬制”,按改造類型兌付補助,省級財政補助每畝不超過1500元,且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39個欠發達縣域可提高到40%。
2.“天府良機”薄弱環節關鍵技術與重大裝備研發攻關。各中榜單位應嚴格按照《關于開展2024年“天府良機”薄弱環節關鍵技術裝備攻關揭榜掛帥的公告》要求和備案的《實施方案》內容認真組織項目實施,明確職責分工,合規使用資金,強化監督管理,規范檔案資料,科學鑒定成果,加快推動研發機具熟化定型、推廣應用。
3.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與中央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資金統籌使用,按照《四川省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實施意見》要求,以穩定實施政策、充分發揮效益為主線,走好“適宜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路徑,堅持開拓創新、公平公正、優機優補、嚴懲違規,支持廣大農民群眾及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購置使用先進適用的農業機械,打造全程全面高質高效“天府良機”,強化建設新時代更高水平“天府糧倉”農機裝備支撐。
(三)選育天府良種
1.種業集團注冊資本金。按照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四川省現代種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組建方案》,繼續下達四川省現代種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注冊資本金,支持四川現代種業集團做大做強,補助其開展營業執照規定范圍內的經營活動。
2.天府良種推廣工程。為持續推進實施種業振興行動,提升種業發展水平,突出抓好種質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選育推廣“當家品種”,完善供種保障體系,持續凈化種業市場環境,實施種業育繁推一體化、省級種業基地、農作物、畜禽(蜂)、蠶桑、飼草種業提升項目。具體工作另行通知。
(四)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1.省級農業社會化服務試點。省級農業社會化服務試點項目分為整縣推進試點和非整縣推進試點兩部分,確定江油市等10個縣(市、區)為整縣推進試點,支持農業生產托管服務面積79.36萬畝(其中完成撂荒風險較大的耕地服務面積11.72萬畝以上),建設34個區域農業社會化服務中心;確定米易縣等43個縣為非整縣推進試點,建設50個區域農業社會化服務中心。整縣推進試點項目承擔服務補助和服務能力提升兩方面任務,非整縣推進試點項目承擔服務能力提升任務。服務補助主要聚焦平原地區糧油、丘陵地區大豆玉米糧經復合、盆周山區特色糧油和經濟作物的耕、種、防、收、烘等環節,錯位補助中央財政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未覆蓋的區域或環節;服務能力提升支持服務主體購買農機購置補貼目錄以外的農機設施設備,安裝作業監測終端,修建農機具停放庫棚和維修保養場地等。具體按照《關于做好2024年省級農業社會化服務試點項目的通知》(川農函〔2024〕447號)、《四川省農業農村廳 四川省財政廳關于申報2024年省級農業社會化服務試點項目的通知》(川農函〔2024〕284號)要求執行。
2.農業實用人才隊伍建設。一是農業經理人“百千萬”培養計劃,按照《四川省農業經理人“百千萬”培養計劃實施方案》(川農發〔2024〕13號)要求,通過專業化、實踐化、職業化培養,逐步形成一支規模適度、結構合理、作用明顯的農業經理人隊伍。采取競爭立項方式產生3個左右項目市(州),重點圍繞培訓提能、實踐育人、人才使用、政策扶持4個環節開展引領型農業經理人和示范型農業經理人培養。示范型農業經理人標準為2.5萬元/人(其中,財政補助標準為2萬元/人);引領型農業經理人在示范型農業經理人的基礎上再增加1萬元/人,達到3.5萬元/人的標準(其中,財政在原有補助基礎上增加1萬元/人,達到3萬元/人的補助標準)。資金統籌用于重點工作的各個環節,具體支出環節及標準由項目市(州)自行確定。二是深化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帶頭人職業化試點在蒲江縣、邛崍市、米易縣、瀘州市江陽區、綿陽市涪城區、德陽市羅江區、廣漢市、達州市通川區、宜賓市翠屏區、峨眉山市、眉山市彭山區、青神縣、丹棱縣、西昌市等14個縣(市、區)實施。試點圍繞構建資格條件、教育培訓、生產扶持、風險防控、社會保障及退休養老等方面的制度體系,以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帶頭人為支持對象。試點資金主要用于支持試點對象購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添置農業生產經營設施設備、參加相關培訓、學歷提升等。對試點對象自愿選擇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按不低于個人繳費額50%的標準給予資金補助,年度補助金額不超過1萬元。其他補助環節的補助標準由試點縣(市、區)根據本地工作實際確定。試點縣(市、區)要及時完成試點人員遴選,并報省農業和農村體制改革專項小組辦公室備案。2024年10月底前,試點縣(市、區)形成試點工作綜合性報告上報省農業和農村體制改革專項小組辦公室。
3.種糧大戶補貼。為鼓勵和發展我省種糧大戶,進一步調動種糧積極性,加快推進糧食適度規?;N植,穩定全省糧食播種面積,繼續實施種糧大戶補貼。2024年省級種糧大戶補貼標準為成都平原區100元/畝、丘陵山地高原區150元/畝。各地要抓緊做好種糧大戶補貼面積核實和上報工作??h級農業農村部門對種糧大戶補貼面積核實、匯總,并在政府門戶網站公示且無異議后,會同同級財政部門聯合上報市級農業農村、財政部門,市級農業農村部門對本轄區內(包括擴權試點縣)種糧大戶補貼面積審核匯總后,會同同級財政部門于10月15日前聯合行文上報農業農村廳、財政廳。具體按照《四川省農業農村廳 四川省財政廳關于印發〈2024年四川省種糧大戶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川農函〔2024〕192號)執行。
(五)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穩產保供
1.大豆玉米帶狀復合種植生產者補助。按照《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4年輪作休耕、油菜擴種和大豆玉米帶狀復合種植推廣工作的通知》(農辦農〔2024〕7號)要求,中央財政對大豆玉米帶狀復合種植原則上堅持先種后補,承擔任務省份省級財政給予適當補助,引導種植大戶、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完成大豆玉米帶狀復合種植示范推廣495萬畝。項目可以采取現金直補,也可以通過購買種子等實物或社會化服務,資金重點支持新品種、新模式、新技術、新機具、新農藥、新肥料的使用、技術服務及技術培訓等方面。省級補助標準為50元/畝。各地要統籌中省財政兩個資金渠道,根據本地實際確定具體補助環節及補助標準,推動政策資金落地見效。具體按照《2024年四川省大豆玉米帶狀復合種植示范推廣實施方案》(川農函〔2024〕182號)執行。
2.魚米之鄉(續建)。聚焦“穩糧增收、以漁促稻”,支持10個縣(市、區)繼續鞏固提升“魚米之鄉”建設,建設一批規模化標準化優質糧食穩產保供基地和水產品供給基地。各地要對標《四川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四川省“魚米之鄉”建設項目考評方案(試行)〉的通知》(川農函〔2022〕395號)中有關考評內容及標準要求,支持基礎設施建設,包括稻田標準化改造、養殖溝開挖、新建進排水渠、建設防洪設施、安裝防逃設施等,資金量不低于90%;支持購買優質水產良種,包括購買優質魚苗、蝦苗等,資金量不高于5%;支持標準化健康養殖技術應用,包括技術培訓,購置快速水質及質量檢測設備、水質在線監測設備、增氧及投餌等設施設備,資金量不高于5%。項目實施范圍不超過4個鄉(鎮)。新建任務要落實到村、組及具體業主,并進行登記造冊,其中核心區按照《四川省稻漁綜合種養技術指南》建設的溝凼式面積不得低于6000畝。
3.農業國際貿易高質量發展基地。為提升農業產業鏈供應鏈能力,聚焦農產品出口帶動農業高質量發展、助農增收的目標,支持建設農業國際貿易高質量發展基地12個,推進“川字號”農產品出口及產業鏈延伸。資金主要對國際認證認可、國際標準應用、國際品牌培育、出口加工和流通能力提升、農產品外貿主體培育、出口公共服務平臺搭建等進行補助。具體按照《四川省農業農村廳關于認定2022年省級農業國際貿易高質量發展基地及2022年省級農業國際貿易高質量發展示范基地的通知》(N〔2023〕-484號)、《四川省農業農村廳關于組織做好2023年省級農業國際貿易高質量發展基地創建申報工作的通知》(N〔2023〕-485號)要求執行。
(六)農業公共安全監測預警
1.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為深入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省建設,全面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在21個市(州)和111個縣(市、區)開展農產品及投入品抽檢、蠶種檢驗檢疫及處置等,在31個縣(市、區)分別開展豇豆、水產養殖重點品種、水果等藥物殘留治理,在眉山市和雅安市開展柑橘和茶葉專業化檢測機構建設。資金主要用于農產品質量安全抽檢、檢測能力提升、綠色種植養殖技術宣傳推廣、優質水果“三品一標”基地提升建設、實施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和質量追溯制度等。
2.動物疫病防控。有力有效做好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對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小反芻獸疫、布病、包蟲病等國家確定的重點動物疫病落實強制免疫補助,對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的養殖場(戶)或專業無害化處理場給予補助,對被依法強制撲殺動物的所有者給予補助,對動物疫病凈化給予補助。對牲畜耳標采購進行補助,積極推進防疫溯源體系建設。對指定通道檢查站進行補助,推進檢查站標準化建設和提升防疫堵源能力。實施畜禽屠宰質量安全風險監測、重大動物疫病監測流調與凈化。對省級應急物資區域儲備庫實施補助,儲備省級重大動物疫病應急物資。資金主要用于國家確定的重點動物疫病強制免疫疫苗(驅蟲藥物)采購、儲存、注射(投喂)及免疫效果監測評價、疫病監測和凈化、人員防護等相關防控工作,主要用于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補助,用于預防、控制和撲滅國家重點動物疫病過程中被強制撲殺動物的補助,用于提高養殖場生物安全管理水平和推動動物疫病凈化,用于采購豬牛羊耳標(質量指標不得低于部頒標準),用于指定通道檢查站補充檢疫所需試劑耗材及完善設施設備等,用于對抽檢畜產品所需的試劑耗材、購買服務等,用于完成動物疫病監測、建設并認證凈化場和無疫小區,用于省級應急物資區域儲備庫購買重大動物疫情應急物資及物資庫運轉等。
3.農業生產及生態環境重大指標監測防控。一是支持65個縣(市、區)開展農作物病蟲害監測預警與防控,資金主要對開展農作物重大病蟲害監測調查與應急防控、重大病蟲害預測預報及信息發布、標準化病蟲觀測場建設等進行補助。具體按照《2024年省級財政農業高質量發展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項目農業生產及生態環境重大指標監測防控農作物病蟲害監測預警與防控任務實施方案》(川農業植保函〔2024〕39號)執行。二是支持21個市(州)67個縣(市、區)持續建立5000個省級化肥農藥固定監測點,對化肥、農藥使用情況進行長期、固定調查監測,資金主要對開展化肥農藥使用調查監測的農戶進行補助,補助標準為每戶1200元/年。具體按照《關于持續做好化肥農藥固定監測工作的通知》(N〔2024〕—1488號)執行。三是支持21個市(州)的130個縣(市、區)開展重大及高風險植物疫情監測調查,支持18個市(州)的90個縣(市、區)開展重大檢疫性有害生物阻截防控。資金主要對開展植物疫情監測調查、信息采集分析及傳輸工具更新、樣品采集及檢測鑒定、監測點和防控示范區建設、疫情防控處置、政府購買服務、監測及防除新技術試驗示范等相關工作進行補助。具體按照《關于落實2024年省級財政農業高質量發展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資金農業生產及生態環境重大指標監測防控項目中植物疫情監測及阻截防控任務的通知》(川農植檢函〔2024〕32號)執行。四是按照全省農業生態環境監測體系建設工作任務安排,繼續開展產地環境環境、農業面源污染監測、氣體監測、農膜監測以及物種資源調查監測等工作。在21個市州178個區縣開展8250個產地環境協同監測點、不低于100個農田殘膜監測點、6個產地環境綜合監測區域站點、24個農田面源污染監測(重點)站點、6個氣體監測點和16個農膜使用效果監測點的年度調查監測工作;開展5個產地環境綜合監測區域站點、1個氣體監測點和4個農膜使用效果監測點新建工作;開展重點外來入侵物種環境防控監測及野生植物資源調查監測工作。資金主要用于年度調查監測、田間工程建設、購置監測儀器設備、開展農戶調查、樣品采集和檢測等方面。具體參照《四川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四川省農業生態環境監測體系建設2023年工作實施方案〉等系列方案的通知》(川農函〔2023〕484 號)、《四川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四川省農業生態環境監測體系建設2024 年工作實施方案>等系列方案的通知》(川農函〔2024〕419)實施執行。
4.農村能源建設。按照“宜氣則氣、宜電則電、宜肥則肥、宜環則環”的思路,實施17處農村沼氣工程種養循環利用項目、推動建立農村沼氣工程種養循環利用、農村低碳鄉村等多能互補、綜合利用、建管并重的工作格局;資金主要用于厭氧反應設施、沼氣儲存利用設施、沼液利用設施、戶用設施、站內附屬設施、安全設施等方面。以村為單位,建設5處四川低碳鄉村培育試點項目,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推廣農村節能技術應用、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打造多元化的低碳鄉村建設應用場景;資金主要用于太陽能、光伏等綠色清潔能源技術的推廣應用,支持發展生態低碳農業產業,支持創建低碳農業的綠色用能模式以及培育綠色低碳生活方式。
5.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根據我省半農半牧區、牧區及草原分布情況,繼續在阿壩州、甘孜州、涼山州的48個縣(市)實施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支持履行草原禁牧與草畜平衡義務的農牧戶繼續履行好相關義務,推動草原生態保護并確保不因政策資金發放不及時導致規模性返貧。統籌中省財政資金,按照草原禁牧補助7.65元/畝(黃河流域的阿壩縣、紅原縣、若爾蓋縣、松潘縣、石渠縣為7.71元/畝)、草畜平衡獎勵2.5元/畝的測算標準,資金進行專賬管理,分賬核算,專款專用,補獎資金通過社會保障卡“一卡通”及時足額直補到承包草原并履行草原禁牧、草畜平衡義務的農牧戶。州、縣可結合實際進行適當調整,科學確定具體發放標準,禁止以村社為對象領取補獎資金。資金發放嚴格實行村級公示制,接受群眾監督。
(七)國家與省級重點事項保障
1.國務院、省政府督查激勵資金。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對2023年度落實有關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實干成效明顯地方予以督查激勵的通報》(川辦函〔2024〕44號)要求,對推動建設新時代更高水平“天府糧倉”,在高標準農田建設、糧食生產等工作成效明顯的自貢市、綿陽市、德陽市、眉山市、達州市等5個市分別給予100萬元的激勵資金,主要用于支持相關市圍繞省委、省政府印發的《建設新時代更高水平“天府糧倉”行動方案》(川委發〔2022〕29號)中明確的十大重點任務,完成打造新時代更高水平“天府糧倉”的目標。具體工作另行通知。
2.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省級資金。按照省級普查任務量,安排省耕肥總站、中國科學院山地所、中國科學院生物所、省農科院遙感與數字所、省農科院資環所、省林科院、省生態環境總站、四川農業大學等8家省級支撐單位資金,主要用于平臺構建及運維,剖面調查采樣、土壤生物調查采樣,樣品庫樣品暫存、分裝、流轉,全程質量控制、成果匯交(數據庫數據構建及匯交、土壤類型圖)及技術培訓等任務方面。省級各支撐單位要按照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資金文件,結合實際,自行組織實施,確保按時保質完成年度任務。簽訂2024年度目標責任書,明確工作任務、進度安排、組織方式等具體內容,嚴格按照時間節點完成普查任務。
3.農民豐收節。支持成都市新都區承辦2024年中國農民豐收節四川省慶豐收主場活動,開展群眾慶祝豐收聯歡,舉辦金秋消費季、智慧農業和農機現場展示、農業非物質文化展演、和美鄉村主題攝影展等活動,講好鄉村振興故事。指導全省各市(州)開展慶豐收活動。
4.中國農業大學四川現代農業產業研究院。中國農業大學四川現代農業產業研究院是四川省人民政府與中國農業大學戰略合作的重要舉措,目前已認定四川省級新型研發機構,具備現代農業與綠色食品領域科技研發與成果轉化能力。本專項支持方向為優質品種引進培育、新技術開發與新產品創制、重大科技成果轉化推廣。主要用于科技創新工作中發生的設備采購研制,試劑耗材、測試化驗加工、知識產權事務等業務費以及相關間接費用。按照《四川成都中農大現代農業產業研究院建設省市農業補助資金管理使用細則》(〔2022〕8-78)的要求,省級補助資金支持的每個科研項目補助標準原則上不超過300萬元。項目申報、項目審批、項目備案、項目驗收、績效評價、資金審計全流程需進行全過程嚴格管理。項目承擔單位需建立財務、資產、科研管理相關內控制度。
5.二輪土地延包試點。為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支持6個縣開展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試點,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保持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保障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政策順利實施。項目資金主要用于延包試點中摸底核實、外業地籍調查、數據庫完善更新、政策宣傳動員、業務組織培訓、相關資料印制、網簽模塊功能建設、地塊變更、電子證照和資料歸檔等延包試點工作相關支出。
三、強化政策落實與監督評價
(一)細化實施方案。市縣農業農村部門要按要求抓緊組織編制項目實施方案,明確補助條件、補助對象、補助標準、建設內容、實施要求、預期效益和監管措施等。要結合政策和項目實施要求,因地制宜選擇適應不同主體、更加科學有效的支持方式,各地在編制實施方案過程中,要加強與本級財政部門及農業農村廳溝通,于2024年10月30日前經同級人民政府審批后并由市級農業農村部門報農業農村廳相關業務處室備案。
(二)強化政策公開。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按規定程序加強涉農補貼申報信息公開,簡化申報流程,公開申報指南,保障涉農主體知情權和選擇權,有關信息公開渠道和查詢方式報農業農村廳備案。要組織核實資金補助對象的資格、條件等,對項目政策、實施程序、資金使用、建設主體等情況要及時公示公開,廣泛接受社會監督。要通過多種渠道方式宣傳解讀政策,使廣大農民群眾、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基層干部準確理解掌握政策內容,積極營造有利于政策落實的良好氛圍。
(三)嚴格過程管控。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項目執行定期調度和督促指導,加快推進項目實施,及時掌握項目執行和資金使用情況。市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創新工作方式,及時妥善處理項目執行中的問題,重大事項要及時向農業農村廳報告。要繼續落實重大農業項目報告、調度、通報“三項制度”,從2024年10月起由市級農業農村部門每月定期向農業農村廳相關業務處室報送重大項目建設及資金執行等情況,各地自10月起每月通過農業農村部轉移支付管理平臺上報資金執行情況和績效完成情況,2025年1月15日前報送項目實施總結報告,按要求報送有關基礎數據。各地要確保各項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有關數據材料報送情況納入相關資金的績效評價范圍。
(四)加強資金監管。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認真落實財政廳等七部門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川財辦〔2021〕6號),加強惠農財政補貼資金發放管理。要嚴格按照資金管理辦法規定,切實加強資金監管,不得受理以中介機構名義直接代理申報的資金項目,上下級和同級政府相關部門之間的申報材料不得通過中介機構運轉,不得將財政補助資金用于支付中介費用等。要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國辦發〔2020〕44號)、《四川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堅決防止高標準農田“非糧化”的通知》(川農函〔2023〕46號)要求,原則上不能將省級財政資金補助給在高標準農田上進行非糧化生產的主體。要因地制宜研究確定補助方式,鼓勵采取政府購買服務、以獎代補等方式,落實財政廳等六部門印發的《關于管好用好財政農業轉移支付資金的通知》(川財農〔2021〕109號),積極探索適應不同主體、更加科學有效的支持模式。
(五)拓寬投資來源。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強化政策引導,積極聯合有關金融機構,創新投融資模式,貫徹落實好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農村指引,充分發揮財政資金撬動作用,規范引導社會資本更高效、更持久地投入鄉村振興。要推動健全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以信貸直通車等為載體,用好政策性金融工具,依托農業龍頭企業、政府投資公司等市場主體,推行政府投資與金融信貸聯動,拓寬投融資渠道,擴大農業農村有效投資。
(六)深化績效管理。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按照《農業相關轉移支付資金績效管理辦法》,進一步建立健全本區域項目績效評價機制,將政策目標實現情況、任務清單完成情況、資金使用管理情況等納入指標體系,依據資金文件下達的績效目標,按要求開展績效自評。農業農村廳和財政廳將采取績效監控與委托第三方績效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重點評價資金執行進度、項目效益及地方財政投入、社會資本投入等情況,評價結果作為下一年度項目資金安排的重要依據。對由中介機構直接代理申報項目、將財政補助資金用于支付中介費用的,一經查實,項目支持對象列入黑名單,有關縣暫停安排實施該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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