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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湖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通知出來啦!截止日期到2025年3月16日,申報的單位需是創新型中小企業,企業現在就可以提前準備材料了!湖北省第七批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和第三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指南指南!小編現將申報條件、流程、材料及時間總結如下,如有疑問可咨詢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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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報和推薦要求
(一)有效期內創新型中小企業可申請湖北省第七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湖北省第三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原湖北省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提出復核申請。
(二)申請企業需符合《實施細則》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有關認定標準,相關指標按《實施細則》中“部分指標和要求說明”嚴格把握。
(三)對省經信廳正式公布的第一、二、三、四、五、六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生名稱變更但不涉及與認定條件有關重大 變化的(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可提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更名申請。
(四)企業有關財務數據依據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其中,2024年財務審計報告需提供會計師事務所在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完成報備后下載的已賦碼版,并上傳至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如不一致,將影響申報評定結果。同時,請提醒會計師事務所將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兩項指標納入審計報告。
(五)經市州經信部門同意,對在申報截止日期不能出具年度審計報告的企業,在“第七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書”中“經濟效益和經營情況”各項指標可用財務報表或上級部門審 計數據,但需市州經信部門在來函中說明具體原因,未及時拿到審計報告的企業于當年“信息更新”結束前將賦碼審 計報告上傳系統,紙質申報資料報各級經信部門備案。
(六)對工信部已認定的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或單項冠軍產品的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不再推薦申請湖北省第七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七)各市州經信部門要切實履行責任、嚴格把關,加強對中小企業專精特新高質量發展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以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工作為牽引,帶動中小企業“量”的合理增長、“質”的全面有效提升。
二、工作程序
(一)第七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推薦審核
推薦和初核。市州經信部門負責組織第七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初核和推薦工作,擇優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填寫“第七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書”,初審核實后提出推薦意見。
審核公示。我廳組織專家對各地上報的推薦材料進行評審。各市州推薦的企業名單匯總后,依據《實施細則》相關標準進行審核。根據審核結果,對擬認定的湖北省第七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名單進行公示。
(二)第三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推薦復核
推薦和復核。市州經信部門組織第三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填寫復核申請書,并結合工作實際提出復核材料要求。要堅持嚴標準、進行嚴把關,通過現場調研與材料審核相結合的方式,按照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標準逐一審查、核實后,提出推薦意見。對未推薦的第三批復核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需同步說明原因。
審核公示。省經信廳按照《實施細則》相關標準,組織專家對各地復核推薦企業進行審核,根據審核結果對復核擬通過的第三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名單進行公示。為加強政策銜接,在正式復核通過名單印發前,原第三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稱號依然有效;名單公告后,原第三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稱號自動失效。
三、申報和推薦方式
(一)申報方式
1.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和復核采取線上填報與線下報送相結合的方式,企業通過培育平臺完成相關資料填報,從培育平臺系統導出第七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書或第三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申請書,相關申報數據線上與線下須保持一致。
2.企業通過線上系統報送,線上申報時間為2025年3月10日-16日。
(二)報送方式
1.請各市州經信部門于2025年3月23日前將加蓋公章的正式推薦文件及推薦匯總表、復核情況匯總表(一式一份)、申請書及佐證材料合訂成冊(一式一份)、復核申請書及佐證材料合訂成冊(一式一份),附件2、附件3可編輯的電子版發送郵箱,報送至省經信廳中小企業發展處。
2.按照《實施細則》要求,為形成與省級和國家級專精特新企業培育有機銜接的梯度培育,各市州請于2025年3月2日前將加蓋公章的創新型中小企業推薦函(附擬推薦的創新型中小企業名單)報省經信廳中小企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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