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疑難解答
高企專利要多少?合肥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要求及打分標準、研發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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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新技術企業申報中,什么是關鍵?申報過的企業知道,專利是重中之重。至于高新技術企業申報中需要多少個專利,說法不一。
總結有兩種說法:
第一種:1個發明專利或5個實用新型
第二種:15-18個專利
第一種: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只要1個發明專利或5個實用新型。
這個說法是有明確的依據的。即高新技術企業評審標準中,主觀量化考核指標中相關規定。即我們常說的打分系統中,總分100分,其中知識產權部分為30分。
而知識產權部分的評分由知識產權類型、數量、先進性、與主營產品關聯性、獲取方式等幾個方面組成。其中知識產權數量里的量化標準為1個發明專利或5個實用新型專利可以獲得知識產權數量方面的滿分(8分)。
這里是高企審核制度中對知識產權數量最明確的量化要求。以此為評判標準,可以得出,高企申報只要1個發明專利或5個實用新型。
第二種:申報高新技術企業需要15-18個專利
這種說法不完整。完整的說法應該是以企業成立年限計算,成立3年以上的企業需要擁有15-18個專利,而成立3年以內的企業擁有的專利數應該是企業成立的自然年的年度數*5。
也就是說若企業成立2年就申報高新技術企業,企業需要擁有不低于10個專利,若企業成立1個年度,則需要不低于5個專利。
高新技術企業評審的主觀量化考核指標中,總分100份,知識產權部分占30份,科技成果轉化占30分,研發組織管理水平占20分,成長性指標占20份。
除知識產權部分,科技成果轉化占比也是30分,也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科技成果轉化的細化得分標準如下:
平均年成果轉化5項及以上得分為 25-30分
平均年成果轉化4項及以上得分為 19-24分
平均年成果轉化3項及以上得分為 13-18分
平均年成果轉化2項及以上得分為 7-12分
平均年成果轉化1項及以上得分為1-6分
平均年成果轉化0項及以上得分為 0分
由此可以看出,平均年轉化不低于5個科技成果,則能得到最高檔分。
知識產權打分由知識產權類型、數量、先進性、與主營產品關聯性、獲取方式等幾個方面組成。具體標準為:
知識產權類型及數量(8分):發明專利稱為1類知識產權,實用新型專利,軟件著作權等稱為2類知識產權。 1項及以上1類知識產權得分7-8分,5項及以上2類知識產權得分為5-6分,3-4項2類知識產權得分3-4分,1-2項2類知識產權得分1-2分,0項知識產權得0分。由此可見,無論多少實用新型,在這方面都無法得到滿分。
技術先進程度(8分):先進度高7-8分 較高5-6分,一般3-4分,較低1-2分,無先進性0分。在此項標準中,發明專利占有明顯優勢。但卻是存在一些技術性比較高的專利,因為其本身的技術特性只能申請實用新型。所以不可以絕對性認為發明專利一定更先進。相反,在實用新型專利數量足夠多的情況下,出現先進程度高的專利的概率更大。
關聯性(8分):即知識產權在產品上發揮的作用。關聯性強7-8分,較強5-6分,一般3-4分,較弱1-2分,無關聯性0分。在此處,發明專利并不占有優勢。相反,實用新型專利數量越多,其跟主營產品的關聯性會越大。
知識產權獲得方式(6分):自主研發:3-6分,受讓受贈或并購:1-3分。這里跟知識產權的種類和數量無關。
所以,如果從知識產權得分的細則深入研究會發現,專利的數量越多,得分高的可能性越大。并一定要一味追求發明專利。特別是對于配方類的發明專利其技術含量未必比實用新型高,只是因為配方和方式方法只能申請發明專利罷了。
2、研發費用部分:
對于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而言,合理的研發費用占比越高,通過率越高。而研發費用的歸集在于研發本身,而專利作為研發成果是研發工作開展的最有力證明。研發成果越多,與之相對應的研發越容易被認可,產生的研發費用就越高,研發費用的歸集相對越容易。
一個企業,若三年內只產生了5個實用新型專利,其開展研發項目的費用若太高,那就太假了。對于一個中型的年銷售額5000萬的企業而言,其而研發費用至少應達到250萬。平均到5個實用新型專利上。一個實用新型專利的研發費用高達五十多萬。稍微想一想就知道要么是申報材料作假,要么研發管理制度存在問題。而如果按照15個專利來看:產生一個專利所需的研發費用為17萬。這就相對正常了。
3、高新技術產品的銷售收入:
高新技術企業審核中,企業高新技術產品的銷售收入要達到60%以上。也就說企業大部分收入來自于高新技術產品。而高企中的高新技術產品不一定要取得高新技術產品的證書,但一定要有專利和檢測報告等證明文件相對應。因此,專利越多,所覆蓋的產品范圍越廣,可計入高新技術產品銷售收入的產品就越多。
對于產品數量較少的企業而言,幾乎可以達到100%的的高新技術產品收入,而一個產品可以對應多個專利,這對高新技術產品的評判是非常有利的。但有些企業產品種類較多,那用大量專利來附帶產品面就顯得尤為重要了。在這種情況下,若專利數量太少,會出現高新技術產品銷售收入不達標的情況,就算強行歸集進去,也不會認可。
假設企業擁有10類產品,銷售收入都比較平均,但對應的只有6個專利,那在1個專利對應1個產品的情況下才勉強符合要求,若其中出現2個專利對應1個產品,或有1個專利技術含量較低,其對應的產品不被認可為高新技術產品。則會出現高新技術產品銷售收入不達標的情況。若企業擁有18個專利,平均每個產品可對應1.8個專利。就算其中出現數個專利對應1個產品,或有個別專利技術含量不達標的情況。對結果不會產生太大影響。
綜合以上分析,可以看出:
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只需要1個發明專利或5個實用新型專利,是對高新技術企業管理條例的膚淺解讀??此茷槠髽I省錢,其實是讓企業冒著非常大的不通過的風險,企業在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過程中,專利申請的費用,僅僅是其中一小部分。審計費,檢測費,查新費等其他費用也非常高。若因為知識產權的問題造成高新技術企業申報不通過,會造成審計,檢測,查新得費用的浪費,以及企業所有員工的辛勤勞動的付諸東流。
而要求企業提供15-18個專利,是對高新技術企業管理條例的深入解讀和綜合權衡后得出的結果。看似讓企業多支付了費用,其實為企業成功申報高新技術企業提供了可靠且強大的保障,讓審計,查新,檢測等第三方機構開展工作更加容易和順利,讓企業員工的辛苦工作能夠得到應有的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