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新企業資訊
長沙市2022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范圍、流程及有關要求
湖南長沙的高新技術企業該如何申報?今天小編就帶大家來了解一下長沙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范圍、流程及有關要求,看完之后對于高企申報還有不明白的地方歡迎致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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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范圍
在長沙市行政區域內注冊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有效期滿,需再次提出認定申請的企業。
長沙市2022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程序
(一)自我評價
企業應對照《認定辦法》、《工作指引》進行自我評價。符合條件的,選擇符合《工作指引》第一條第三項有關規定的會計師事務所或稅務師事務所,對研究開發費用以及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進行專項審計(鑒證),并按照《認定辦法》、《工作指引》和本通知要求自主編寫完成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材料。
(二)注冊登記
為進一步做好我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管理工作,本年度高企申報工作推廣應用“長沙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管理系統”。
1.登錄方式:企業登錄長沙市科學技術局網站,進入“長沙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管理系統”和“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注冊賬號(注冊無先后順序要求,密碼可單獨設置,已注冊的企業不用重復注冊)。
2.“長沙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管理系統”賬號審核:由各區縣(市)科技局、長沙高新區科技管理部門對企業注冊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進行審核,對注冊無誤的企業網上審核后予以通過。企業填寫信息注冊通過后,根據系統提示開展后續申報工作。
(三)提交材料
1.網上申報材料提交。企業登錄“長沙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管理系統”或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系統”,按要求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并上傳相關附件,檢查無誤后通過網絡系統于申報截止到日前提交。
2.書面申報材料提交。企業提交網上申報材料的同時須在申報截止到日前向屬地區縣(市)科技局報送紙質申報材料。具體申報材料要求詳見《湖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材料清單和要求》。
根據《科技部關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關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的通知》(國科發火〔2021〕362號)有關要求,自今年起,高企申報材料中的營業執照等企業注冊登記證件和專利證書等企業知識產權證件實行告知承諾制,企業可自主選擇是否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選擇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的申請企業,應首先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系統”中勾選“告知承諾制”,然后在線打印《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并簽字蓋章,最后將簽字蓋章的《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掃描上傳至系統,不再需要提供適用事項證明材料。不選擇適用告知承諾制的,申請企業應當按規定提供有關事項需要的證明材料。
(四)核實初審
申報企業對提交的材料真實性負責,各區縣(市)科技局負責本轄區(含園區)內申報企業現場核實和申報材料初審工作。
各區縣(市)科技局需在我市申報受理截止到時間之前完成核實初審,統一將企業申報紙質材料(一式一份)報送省認定辦;《區縣(市)科技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推薦函》(附件2)蓋章紙質件及電子版提交至市科技局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處。
四、評審報備
省認定辦收到各市州科技局、國家高新區管委會報送的企業申報材料后,按照《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的要求成立專家組,專家組對企業的申報材料進行評審,提出評審意見。省認定辦結合專家組評審意見,對申報企業進行綜合審查。擬認定企業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報全國高企認定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長沙市2022年度高新技術企業工作要求
(一)各區縣(市)科技局要積極開展高企申報認定宣傳發動、政策培訓、專業技術宣講,扎實做好相關政策解讀、咨詢答疑等工作,按照時間節點和要求組織、指導企業完成申報。
(二)自2022年1月1日起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各區縣(市)科技局要積極引導有高企申報需求的企業先參與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入庫工作,再提出高企認定申請,以便享受有關支持科技型企業的扶持政策。
(三)企業務必真實、有效提供相關認定申請材料,對于申報過程中發現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將上報省認定辦,并列入不良信用記錄。
(四)各區縣(市)科技局要高度重視,切實做好高企申報材料審驗工作,嚴格按照時間節點和要求認真組織好轄區內高企認定申報工作,切實提高申報質量。
(五)參與企業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的中介機構須嚴格按照《認定辦法》規定的相關財務指標,據實出具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對企業的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情況及相關編制說明發表明確的意見。對工作中出現嚴重失誤或弄虛作假等行為的中介機構,將上報省認定辦。
(六)建議申報企業選取省認定辦審核備案的中介機構出具研發經費專項審計報告。
(七)裝訂材料封面為系統導出的申報書首頁,書脊的上面寫所屬領域,中間寫企業名稱,下面寫所屬區縣(市)。
(八)市科技局未授權、委托或認定任何單位、社會組織或中介機構作為高新技術企業申報代理代辦機構。各申報企業應提高警惕,不要輕信任何單位或個人給出的各種承諾,避免合法權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