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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蕪湖市高企申請獎勵補助指南 附高新企業代辦材料條件
2023年蕪湖市高企申請獎勵補助指南!以下小編將為大家具體講講蕪湖市高新企業代辦材料條件等內容,此次申請大家有什么疑問,或者想要代理申請的可以免費咨詢漁漁為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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蕪湖市高企申請獎勵補助
1.鼓勵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在省、市獎勵(包括區級財政承擔部分)基礎上,對申報第一批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給予8萬元培育補助(分兩步兌現,申報材料通過區相關部門審核并推報至市科技局后補助3萬元,獲批高新技術企業后再補助5萬元);對申報第二批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給予5萬元培育補助(分兩步兌現,申報材料通過區相關部門審核并推報至市科技局后補助3萬元,獲批高新技術企業后再補助2萬元)。第一批申報高新技術企業未通過、繼續申報第二批的和第二批才達到申報年限要求的,按第一批標準獎勵。該項獎補,每戶企業每3個年度僅享受一次。
2.鼓勵中介機構代理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當年代理我區企業認定成功數不少于3戶且超過上年數的,按代理成功戶數1萬元/戶給予中介機構獎勵。
3.鼓勵“規上升高”和“高新入規”。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或高新技術企業首次成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
4.鼓勵企業申報國家、省級科技項目。對承擔國家科技計劃項目和省科技重大專項的單位,在省、市補助基礎上,再分別補助50萬元、20萬元。
5.鼓勵企業提升科技含量。對當年高企培育備案成功并于次年通過高企認定的企業給予1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當年入庫備案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1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當年進入市瞪羚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當年新認定的省級高新技術產品,給予1.5萬元/個一次性獎勵。對企業取得科技成果并通過省級科技成果鑒定的,給予1.5萬元/項一次性獎勵。
7.鼓勵共建產業技術研究院。高校院所與區內企業合作共建產業技術研究院,連續3年給予研究院10萬元/年運營補助。對列入市政府重點扶持的產業技術研究院,另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
8.鼓勵企業與高校院所開展產學研合作。對屬于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高新技術企業(A類),按技術合同成交實際到賬額的50%給予補助,單項合作補助不超過100萬元;其他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培育入庫企業、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B類),按技術合同成交實際到賬額的25%給予補助,單項合作補助不超過50萬元。
蕪湖市高企申請條件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業歷經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法,獲取對其主要商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用途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三)對企業主要商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用途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附和如下要求:
1、近期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近期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近期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我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商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蕪湖市高企申請材料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國家高企工作網”在線打印并簽名、加蓋企業公章)。
2.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營業執照》等相關注冊登記證件的復印件。
3.知識產權相關材料(知識產權證書及反映技術水平的證明材料、參與制定標準情況等)、科研項目立項證明(已驗收或結題項目需附驗收或結題報告)、科技成果轉化(總體情況與轉化形式、應用成效的逐項說明、企業近三年科技成果轉化匯總表、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總體情況與四項指標符合情況的具體說明)等相關材料。
4.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的具體說明,相關的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材料。
5.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比例情況說明材料,包括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人數、人員學歷結構、科技人員名單及其工作崗位等。
6.經具有資質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7.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8.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基礎信息表、主表及其相關附表)。
9.參與企業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的中介機構提供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在崗注冊會計師或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全年職工社保名單并加蓋人社部門公章,或者職工工資發放清單。上述證明材料由中介機構在“省系統”上傳,申報企業無需上傳,但在紙質申報材料中須附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