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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企獎補!武漢市各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貼合集
眾所周知成功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會有一定的獎勵補貼,那么具體補貼多少呢?今天小編帶大家了解一下武漢市各區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補貼,想要申報高企的企業歡迎致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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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獎勵政策
江岸區
江岸區: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在市級財政給予每家20萬元獎勵的基礎上,我區按照1∶1的比例給予配套。
對超過有效期后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在市級財政給予每家5萬元獎勵的基礎上,我區按照1∶1的比例給予配套。
對有效期內整體搬遷至我區行政區域內并通過湖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認定的武漢市以外的高新技術企業,可適用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核準日期在2020年10月8日及以前的,在市級財政按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標準給予20萬元獎勵的基礎上,我區按照1∶1的比例給予配套。核準日期在2020年10月9日及以后的,每家補貼50萬元。
青山區
對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在市級財政獎勵20萬元基礎上,青山區對規模以上企業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規模以下企業分三年每年分別按10萬元、5萬元、5萬元給予獎勵。對有效期滿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
對有效期內整體落戶青山區并通過湖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認定的武漢市以外高新技術企業,在市級財政獎勵50萬元基礎上,青山區對規模以上企業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規模以下企業分三年每年分別按20萬元、20萬元、10萬元給予獎勵。
江漢區
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市級財政給予每戶 20 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市級財政給予每戶 10 萬元獎勵。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市級財政給予每戶 5 萬元獎勵。以上三項獎勵區按照 1:1 的比例予以配套。對有效期內整體搬遷至我市行政區域內并通過湖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認定的外地高新技術企業,可適用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核準日期在2020年10月8日及以前的,在市級財政按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標準給予20萬元獎勵的基礎上,我區按照1∶1的比例給予配套。核準日期在2020年10月9日及以后的,每家補貼50萬元。
硚口區
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市級財政給予每戶 20 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市級財政給予每戶 10 萬元獎勵。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市級財政給予每戶 5 萬元獎勵。以上三項獎勵區按照 1:1 的比例予以配套。對有效期內整體搬遷至我市行政區域內并通過湖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認定的外地高新技術企業,可適用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核準日期在2020年10月8日及以前的,在市級財政按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標準給予20萬元獎勵的基礎上,我區按照1∶1的比例給予配套。核準日期在2020年10月9日及以后的,每家補貼50萬元。
洪山區
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市級財政給予每戶 20 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市級財政給予每戶 10 萬元獎勵。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市級財政給予每戶 5 萬元獎勵。以上三項獎勵區按照 1:1 的比例予以配套。對有效期內整體搬遷至我市行政區域內并通過湖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認定的外地高新技術企業,可適用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核準日期在2020年10月8日及以前的,在市級財政按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標準給予20萬元獎勵的基礎上,我區按照1∶1的比例給予配套。核準日期在2020年10月9日及以后的,每家補貼50萬元。
武昌區
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市級財政給予每戶 20 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市級財政給予每戶 10 萬元獎勵。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市級財政給予每戶 5 萬元獎勵。以上三項獎勵區按照 1:1 的比例予以配套。對有效期內整體搬遷至我市行政區域內并通過湖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認定的外地高新技術企業,可適用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核準日期在2020年10月8日及以前的,在市級財政按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標準給予20萬元獎勵的基礎上,我區按照1∶1的比例給予配套。核準日期在2020年10月9日及以后的,每家補貼50萬元。
漢陽區
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市級財政給予每戶 20 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市級財政給予每戶 10 萬元獎勵。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市級財政給予每戶 5 萬元獎勵。以上三項獎勵區按照 1:1 的比例予以配套。對有效期內整體搬遷至我市行政區域內并通過湖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認定的外地高新技術企業,可適用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核準日期在2020年10月8日及以前的,在市級財政按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標準給予20萬元獎勵的基礎上,我區按照1∶1的比例給予配套。核準日期在2020年10月9日及以后的,每家補貼50萬元。
東西湖區
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市級財政給予每戶 20 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市級財政給予每戶 10 萬元獎勵。以上兩項獎勵區按照 1:1 的比例予以配套。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市級財政給予每戶 5 萬元獎勵。區里面按照15萬予以配套。對有效期內整體搬遷至我市行政區域內并通過湖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認定的外地高新技術企業,可適用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核準日期在2020年10月8日及以前的,在市級財政按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標準給予20萬元獎勵的基礎上,我區按照1∶1的比例給予配套。核準日期在2020年10月9日及以后的,每家補貼50萬元。
蔡甸區
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市級財政給予每戶 20 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市級財政給予每戶 10 萬元獎勵。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市級財政給予每戶 5 萬元獎勵。以上三項獎勵區按照 1:1 的比例予以配套。對有效期內整體搬遷至我市行政區域內并通過湖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認定的外地高新技術企業,可適用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核準日期在2020年10月8日及以前的,在市級財政按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標準給予20萬元獎勵的基礎上,我區按照1∶1的比例給予配套。核準日期在2020年10月9日及以后的,每家補貼50萬元。
江夏區
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市級財政給予每戶 20 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市級財政給予每戶 10 萬元獎勵。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市級財政給予每戶 5 萬元獎勵。以上三項獎勵區按照 1:1 的比例予以配套。對有效期內整體搬遷至我市行政區域內并通過湖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認定的外地高新技術企業,可適用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核準日期在2020年10月8日及以前的,在市級財政按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標準給予20萬元獎勵的基礎上,我區按照1∶1的比例給予配套。核準日期在2020年10月9日及以后的,每家補貼50萬元。
黃陂區
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市級財政給予每戶 20 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市級財政給予每戶 10 萬元獎勵。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市級財政給予每戶 5 萬元獎勵。以上三項獎勵區按照 1:1 的比例予以配套。對有效期內整體搬遷至我市行政區域內并通過湖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認定的外地高新技術企業,可適用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核準日期在2020年10月8日及以前的,在市級財政按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標準給予20萬元獎勵的基礎上,我區按照1∶1的比例給予配套。核準日期在2020年10月9日及以后的,每家補貼50萬元。
新洲區
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市級財政給予每戶 20 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市級財政給予每戶 10 萬元獎勵。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市級財政給予每戶 5 萬元獎勵。以上三項獎勵區按照 1:1 的比例予以配套。對有效期內整體搬遷至我市行政區域內并通過湖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認定的外地高新技術企業,可適用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核準日期在2020年10月8日及以前的,在市級財政按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標準給予20萬元獎勵的基礎上,我區按照1∶1的比例給予配套。核準日期在2020年10月9日及以后的,每家補貼50萬元。
經濟技術開發區
對首次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在市級財政獎勵20萬元的基礎上,區級財政一次性給予30萬元配套獎勵。對有效期滿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在市級財政獎勵5萬元的基礎上,區級財政一次性給予10萬元配套獎勵。對有效期內整體搬遷至武漢經開區,并通過湖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認定的武漢市外高新技術企業,在市級財政獎勵50萬元的基礎上,武漢經開區對規模以上的企業一次性給予60萬元獎勵,對規模以下的企業分兩年按每年30萬元給予獎勵。
東湖高新區
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市級財政給予每戶 20 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市級財政給予每戶 10 萬元獎勵。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市級財政給予每戶 5 萬元獎勵。以上三項獎勵區按照 1:1 的比例予以配套。對有效期內整體搬遷至我市行政區域內并通過湖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認定的外地高新技術企業,可適用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核準日期在2020年10月8日及以前的,在市級財政按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標準給予20萬元獎勵的基礎上,我區按照1∶1的比例給予配套。核準日期在2020年10月9日及以后的,每家補貼50萬元。
(具體獎勵補貼以當年政策為準)
以上就是武漢市各區的獎補政策了,還想了解更多高企申報知識歡迎致電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