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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補搶先看!2023年江蘇省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流程及獎勵補貼
2023年江蘇省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的材料、流程及獎勵補貼都有哪些?政策小編給大家梳理了詳細的申報指南,看完之后對于該項目還有疑問,或是想要了解更多申報內容,可以直接致電咨詢小編為您解答。
江蘇省政策免費指導電話:158 5515 5532(可加v)
一、江蘇省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系統在線填寫,從系統中打印出封面,由企業法人簽名、加蓋企業公章后掃描上傳至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系統。
2、企業依法成立證明材料
選擇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企業提供《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選擇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企業提供《營業執照》等相關材料。
3、知識產權相關資料
選擇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企業提供《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選擇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企業提供知識產權相關材料(包括知識產權證書及反映技術水平的證明材料)。
注意要點:1、企業布局的知識產權應與企業的技術領域相關;2、知識產權的申請要注重連續性,避免集中獲得多個知識產權;3、企業2022年授權的Ⅱ類知識產權無法對2021年形成的高新技術產品構成支撐,該知識產權不會被專家認可。
4、科研項目立項證明相關材料
科研項目立項證明(已驗收或結題項目需附驗收或結題報告)。
5、科技成果轉化證明材料
企業近三年科技成果轉化匯總表(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科技成果轉化總體情況與轉化形式、應用成效的逐項說明材料及相關佐證材料。
6、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等相關材料
研究開發組織管理(總體情況與四項指標符合情況的具體說明)相關材料。
7、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相關材料
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的具體說明,相關的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材料。
8、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
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包括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人數、人員學歷結構、科技人員名單及其工作崗位明細、企業職工人數情況表和上年末社保繳納人數證明材料(只需匯總數)。
9、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
經具有資質并符合《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下同)研究開發費用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
研究開發費用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應包含:近三年研發費用占同期銷售收入比重、研發費用與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及財務會計報告中相關數據差異的說明(無差異的可省略)。
近三年研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應包含:參與企業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的中介機構需提供營業執照、全年月職工平均人數、注冊會計師或稅務師人數及執業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中介機構聲明(由法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參與企業財務會計報告鑒證的中介機構需提供營業執照。
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應包含: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對應的企業申報的增值稅征稅項目及稅率,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
注意要點:1、收入在5000萬以下的,研發費用占比5%以上;5000萬~2億元之間的,研發費用占比4%以上;2億元以上的,研發費用占比3%;2、企業要設立研發費用輔助帳或專賬,且賬目結構規范合理;3、符合要求的企業盡可能申報研發費用加計扣除;4、企業年度財務審計報告、研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及匯算清繳報告中應披露研發數據,數據之間要相互匹配。
10、財務會計報告
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財務會計報告中主要財務數據與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不一致的,以及財務會計報告中主要財務數據當年末與次年初不一致的,須提供文字說明。對財務會計報告出具的鑒證報告模式應符合《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的有關規定。
11、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通過稅收征管信息系統打印的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基礎信息表、主表及應填報的所有附表)。按照《關于簡化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有關措施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58號)有關規定免填部分表單的企業,應提供相關情況說明。
二、江蘇省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條件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業歷經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法,獲取對其主要商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支持用途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三)對企業主要商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用途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附和如下要求:
1、近期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近期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近期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我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商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三、江蘇省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好處
1、江蘇省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獎勵補貼:
推動各市、縣(市、區)設立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金,根據地方培育資金兌現情況,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金對納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以下簡稱入庫培育企業)給予培育獎勵;省與各市、縣(市、區〉按照聯動的原則,給予入庫培育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不低于30萬元的培育獎勵,其中省級獎勵額度不低于15萬元,支持其開展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業態等領域創新活動。2、蘇州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獎勵補貼(蘇州市各地):蘇州市級培育資金分配(10萬+20萬合計30萬元)(其中昆山,張家港,常熟,太倉不享受蘇州市級政策)蘇州市的高新培育政策按照省市一次集中入庫政策進行進入蘇州市級培育企業庫:獎勵10萬元在培育期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再獎勵20萬元昆山市昆山高新企業和培育資金分配省市共計:55萬+X萬昆山市進入高新技術培育企業庫:獎勵5萬元培育期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15萬元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10萬元昆山轄區內:高新區(玉山鎮)、周市鎮、花橋鎮、巴城鎮、千燈鎮、淀山湖鎮、張浦鎮各有配套補貼,詳情咨詢當地科技辦。張家港市張家港高新企業和培育資金分配省市共計:45萬+X萬張家港申報高新技術培育企業:獎勵5萬元進入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獎勵5萬元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5萬元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15萬元張家港轄區內:開發區(楊舍鎮)、樂余鎮、錦豐鎮、塘橋鎮各有配套補貼,詳詢當地科技辦。吳中區進入高新技術培育庫:獎勵5萬元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15萬元相城區申報高新技術培育企業:獎勵1萬元進入高新技術培育庫:獎勵5萬元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15萬吳江區進入高新技術培育庫:獎勵5萬元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15萬元太倉市高新技術企業獎勵及高企遷入太倉補貼扶持政策
(一)高企申報獎勵。對市培育庫內企業,完成省高企培育庫申報或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的,給予5萬元獎勵。
(二)入省庫培育獎勵。對市培育庫內企業,經申報認定進入江蘇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給予10萬元獎勵。
(三)高企認定獎勵。對市培育庫內企業,首次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給予30萬元獎勵;再次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給予15萬元獎勵。
(四)研發獎勵。對當年未享受所得稅優惠政策的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根據其當年企業研發投入情況給予5%比例獎勵,最高20萬元。
(五)引進獎勵。從本市以外地區整體遷移至我市的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整體遷移”符合《關于高新技術企業申請更名與辦理整體遷移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蘇高企協〔2019〕6號)相關規定),給予每家30萬元獎勵;由機構引進的,每引進1家獎勵5萬元。
3、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獎勵補貼(南京市各地):
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獎勵補貼在南京市注冊納稅的企業,只要在下列支持的范圍內,均有資格享受該專項資金支持。(一)進入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給予高20萬元獎勵。(二)進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再按省支持標準給予1:1共同支持。(三)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給予50萬元獎勵。秦淮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5萬元獎勵,首次達到規模以上的高新技術企業,追加5萬元獎勵。綜合高企資質、創新水平、銷售規模、稅收貢獻、成長速度等要求,年度評選10家成長型區級“科技小巨人”企業,每家給予5萬元獎勵。政策依據:《秦淮區關于促進科技創新的若干政策措施》建鄴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1)對重新申請并獲得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 20 萬元獎勵;(2)對新落戶我區的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給予 10 萬元獎勵;(3)對市外遷入我區的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給予 50 萬元獎勵。對高新技術企業規模提升的獎勵1、范圍和條件自認定后年度業務收入首次超過5000萬元、1億元、5億元、10億元的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2、標準分別給予企業管理團隊10萬元、20萬元、30萬元、50萬元的分級獎勵。浦口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省級或市級高新技術企業預備(后備)企業一次性補助20萬元;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補助50萬元;南京市以外地區遷入的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補助50萬元;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補助30萬元(同年新遷入的高新技術企業不重復享受)。棲霞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按照市文件要求,進入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給予高20萬元獎勵。為支持我區企業積極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我區在市獎勵政策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對進入區級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給予1萬元一次性獎勵,并發放5萬元“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專項創新券”。政策依據:棲霞區財政加大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金扶持力度雨花臺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正常v額對新認定的涉軟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江蘇省高新技術產品給予0.5萬元獎勵。政策依據:《2019年度雨花臺區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指南》江寧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1、著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對通過評價的企業,根據企業研發費用情況,給予高10%普惠獎勵。2、對進入市培育庫的企業給予 高20萬元獎勵,進入省培育庫的再按省支持標準給予1:1共同支持。3、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對首 次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給予50萬元獎勵。4、建立“瞪羚”和“獨角獸”企業培育制度,對列入培育目錄企業,在創新投入、發展空間、示范應用、人才引進、融資上市等按照“一企一策”原則給予全方位保障。獎勵可以累加享受,成功申報高新技術企業高可享80萬元獎勵。政策依據:江寧區創新發展行動綱要高淳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支持申報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對進入市培育庫的企業給予高20萬元獎勵,進入省培育庫的再按省支持標準給予1:1共同支持,給予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50萬元獎勵,給予南京市以外地區遷入的有效期內、且變更手續經備案認可的高新技術企業50萬元獎勵(中介代理機構引進的補助3萬元/個),給予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20萬元獎勵。政策依據:《高淳區企業創新主體培育2018—2020年行動方案》江北新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對在南京江北新區范圍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于2018年8月1日后首次通過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后備)認定或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給予研發投入補助。(一)通過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后備)認定的企業,按照認定前一年研發支出10%比例給予一次性補助,高不超過20萬元;(二)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按照認定前一年研發支出20%比例給予一次性獎勵,高不超過50萬元。政策依據:《南京江北新區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支持辦法》
4、揚州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獎勵補貼:
對當年度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市及各縣(市、區)、功能區按照聯動的原則給予獎勵。其中,市財政給予每家企業15萬元的獎勵,各縣(市、區)、功能區按照不低于市財政支持額度的原則給予相應獎勵,獎 勵資金在高企3年有效期內分年度撥付。對有效期滿的高新技術企業,當年再次通過認定的,其申報過程中產生 的相關中介服務費用,納入服務券獎勵補貼范圍,高給予5萬元獎勵補貼。
5、宿遷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獎勵補貼:
大力培育高新技術企業。對首次納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獎勵8萬元;對首次獲批高新技術企業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
6、鎮江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獎勵補貼:
入庫培育獎勵。對列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轄區(含鎮江新區、鎮江高新區)企業,市培育資金給予每家不超過5萬元的培育獎勵補貼;對列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庫的轄市企業,由各轄市安排培育資金給予支持。認定培育獎勵 。對轄區(含鎮江新區、鎮江高新區)上年度首次獲得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市培育資金給予每家不超過15萬元 獎勵資助;對轄市上年度首次獲得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市培育資金給予每家不超過10萬元獎勵資助。對轄區(含鎮江新區、鎮江高新區)上年度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市培育資金給予每家不超過5萬元獎勵資助。
7、泰州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獎勵補貼:
對新確認的市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對首次列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及新認定的省農業科技型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30萬元獎勵;對到期重新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5萬元獎勵。
8、鹽城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獎勵補貼:
地方財政對進入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并首次達標申報的企業每家給予6萬元“高新技術企業服務券”獎勵補貼。對 市區進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每家給予10萬元資金支持。地方財政對當年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每家 獎勵30萬元,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每家獎勵20萬元。
淮安市:對首次獲批的高企給予高40萬元獎勵補貼,重新認定的給予20萬元獎勵補貼。對進入省市高企培育庫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和5萬元獎勵補貼。
9、連云港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獎勵補貼:
加大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金投入力度。對納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以下簡稱"入庫培育企業")給予5萬元培育獎勵。對入庫培育后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30萬元獎勵,對第二次及以上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10萬元獎勵,支持其開展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業態創新。
10、南通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獎勵補貼:
對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按省獎勵補貼經費予以1∶1配套獎勵補貼。對符合稅法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首次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一次性獎勵補貼20萬元。
11、無錫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補貼(無錫各地區):
無錫市高新技術企業補貼獎勵積極培育高新技術企業。以與國際先進水平同步并行為目標,聚焦以物聯網為龍頭的新一代信息技術、智能制造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推動擁有關鍵核心技術和高新技術產品的企業向高端化、規?;l展,加快形成物聯網、智能制造等特色產業集群。全面落實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小升高”計劃,對列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補助;入庫企業在培育期內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后,再一次性給予15萬元補助。政策依據:《關于加快實施創新驅動核心戰略的若干政策措施》梁溪區高新技術企業補貼獎勵積極培育高新技術企業。對新列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補貼;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補貼。對獲得省高新技術產品認定的每項產品給予5000元獎勵。政策依據:《中共梁溪區委梁溪區人民政府籌備組關于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引領推進現代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濱湖區高新技術企業補貼獎勵對首次獲批的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高新技術企業、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政策依據:《關于加快推進濱湖區現代產業發展的政策意見》惠山區高新技術企業補貼獎勵加快培育高新技術企業。對當年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獎勵8萬元;對列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一次性獎勵2萬元。政策依據:《關于調整和完善現代產業發展政策的意見》此《意見》自2018年1月1日起執行,至2020年12月31日止。錫山區高新技術企業補貼獎勵對上年度銷售5000萬元以下的科技型企業申報省級以上高新技術企業,在申報當年給予一次性扶持3萬元,高新技術企業申報通過后再給予2萬元支持,對申報兩次未批準的企業在以后申報中不再予以扶持;對新批準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高新技術企業的獎勵10萬元;對新批準的省級農業科技型企業獎勵5萬元。政策依據:《區政府關于深化現代產業發展政策的意見(試行)》高新區(新吳區)高新技術企業補貼獎勵高企認定獎勵:企業首次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同時當年銷售收入不超過2000萬元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政策依據:《政策解讀|關于進一步推動科技創新創業的實施意見》江陰市高新技術企業補貼獎勵加大高新企業培育扶持力度。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小升高”計劃,對納入培育庫的企業給予重點輔導,支持其開展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業態創新,并在科技項目實施上給予優先支持,對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為省高新技術企業、省后備高新技術企業和省民營科技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和1萬元的獎勵。加強對高新企業的培育和服務力度,建設全市高新企業服務平臺,完善服務流程,提供專業服務,降低企業申報成本,提高中小企業申報積極性。加大科技企業上市培育扶持力度,實施“科企上市”計劃,對列入市上市后備企業的科技企業,根據其關鍵成長期的科技創新需求,集成各類資源,給予重點支持,對列入省科技企業上市培育計劃后備庫的企業,給予20萬元的獎勵。鼓勵企業開發高新技術產品,培育行業產品單打冠軍,對經認定的省高新技術產品給予適當獎勵,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萬元。政策依據:《關于實施創新驅動戰略加快建設特色產業強市和創新型城市的若干意見》宜興市高新技術企業補貼獎勵做大做強高新技術企業。全面落實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小升高”計劃,對納入培育庫的企業給予重點輔導,支持其開展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業態創新,并在科技項目實施上優先支持。對列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入庫企業在培育期內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后,享受國家關于高新技術企業稅收政策。政策依據:《關于大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干政策措施》
12、常州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補貼:
對納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當年一次性給予10萬元的獎勵,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當年一次性給予30萬元的獎勵,對再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當年一次性給予20萬元的獎勵。其中:新北區、天寧區、鐘樓區的獎勵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50%,金壇區、武進區、常州經開區的獎勵資金由同級財政承擔。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支持企業建設高效研發體系,創建企業研究院、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以高水平企業研發機構建設引領持續創新能力,夯實關鍵核心技術突破的基礎和潛力,培育一批瞪羚企業、獨角獸企業、科創板企業、科技型上市企業。全面落實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研究開發費用175%稅前加計扣除等優惠政策,對企業主導或牽頭的重大科技創新平臺給予獎勵。
13、淮安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補貼:
對首次獲批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最高 60 萬元補助(市級財政給予 40 萬元,區級財政給予 20 萬元);對重新獲批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每家給予 20 萬元補助;對進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給予每家 10 萬元補助(市級財政給予 5 萬元,區級財政給予 5 萬元);對進入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給予每家 5 萬元補助(市級財政給予 2.5 萬元,區級財政給予 2.5 萬元);加強高企“梯隊”建設,對首次入庫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每家 1 萬元補助。
14、徐州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補貼(徐州各地區):
徐州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補貼大力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引培計劃,制定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建立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備選庫,對首次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由同級財政給予30萬元獎勵,推動廣大小微企業向高成長、新模式與新業態轉型。沛縣高新技術企業獎勵補助全面落實國家科技創新政策,重點推動高新技術企業稅收減免、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等優惠政策兌現。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創新型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企業每通過一個國家重點新產品認定,獎勵2萬元;每通過一個省級新產品投產鑒定,獎勵1萬元;每通過一個省自主創新產品、省級以上高新技術產品認定,獎勵1萬元。新沂市高新技術企業獎勵補助對入庫培育企業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30萬元的地方財政獎勵,首次通過認定獎勵15萬元,重新復審認定獎勵15萬元,支持其開展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業態等領域創新活動。新沂市唐店街道當年達到申報三部委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的,分別獎勵10萬元、9萬元申報補助資金,申報成功后再分別給予3萬元、1萬元獎勵。鼓樓區加大高新技術企業獎勵力度,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30萬元獎勵,對重新認定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經過區科技局審核及有資質的中介機構代理首次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和老高企到期重新申報高新技術企業未予通過的企業給予2萬元的申報補助;對徐州市區域外、有效期內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整體遷移至我區,且完成相關變更手續的,除享受招商引資優惠政策以外,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引進或申報成功一家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中介服務機構給予2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評選為徐州市創新型企業、科技小巨人的高新技術企業分別給予2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納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給予一定資金獎勵;獲得高企認定獎勵的企業須出具獲得獎勵之日起5年內不遷離鼓樓區的書面承諾,如有違反(包括形式上未遷出但經營實質性遷出),所得獎勵全額予以追回。(以上數據僅供參考!)云龍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補助對納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按照省獎勵資金給予1∶1配套獎勵。對第一次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由同級財政給予不少于30萬元獎勵。徐州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細則強化資金扶持。市、縣兩級財政要安排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專項經費和相關工作經費,做到上下聯動、協同推進。對納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并積極爭取省級配套資金;對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由同級財政給予30萬元獎勵;對納入省庫培育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同時享受省級不低于15萬元獎勵;對到期后重新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由同級財政給予5萬元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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