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項目疑難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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蕪湖市支持標準
支持創建國家、省級研發平臺。當年對新認定的國家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以及國家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工業設計中心(企業)、國家級檢驗檢測(產業計量測試)機構,給予 400 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CNAS(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實驗室、國家計量-認證(CMA)的檢驗檢測中心(企業),給予 100 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安徽省實驗室、安徽省技術創新中心給予 100 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安徽省新型研發機構、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重點)實驗室、工業設計中心(企業)、檢驗檢測(產業計量測試)中心(企業)給予 50 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省級計量認證(CMA)檢驗檢測中心(企業),給予 30 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工作站,給予 10 萬元一次性獎勵。
推行運行評估和績效評價。當年對國家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以及國家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重點)實驗室、制造業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企業)、國家檢驗檢測中心,在國家組織的運行評估中獲優秀等次的,給予 100 萬元一次性獎勵。開展省級以上研發機構績效評價,對獲得優秀等次的國家級、省級研發機構分別給予 100 萬元、50 萬元一次性獎勵,每年不超過 20家。開展省級以上檢驗檢測機構績效評價,對獲得優秀等次的國家級、省級檢驗檢測機構分別給予 50 萬元、30 萬元一次性獎勵。
一、申報時間:2023年為7-8月(具體以當年政府文件為準)
究和關鍵共性技術研究,引領行業技術進步。二、申報條件
根據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申報認定省重點實驗室須達到以下基本條件。
1.依托單位必須為在皖注冊的法人單位,提出申報的實驗室已運行和對外開放2年以上;實驗室研究方向和目標明確,特色鮮明,具備承擔和完成國家、省重大科研任務的能力,研究水平居省內一流,在國內具有較大影響。
2.依托高校院所建設的實驗室是以提升原始創新、自主創新和協同創新能力為目標,開展戰略性、前瞻性、前沿性、公益性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能夠引領帶動學科和產業發展;依托單位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礎和科研特色,實驗室所在學科原則上為特色優勢學科。
依托企業建設的實驗室是以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開展應用基礎研究和關鍵共性技術研究,能夠引領行業技術進步;企業在行業內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且近3個會計年度每年研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3%。
3.擁有高水平的學術帶頭人以及年齡、知識結構合理的科研隊伍,固定科研人員一般不少于30人。
4.具備良好的科研條件和設施,獨立物理空間原則上不少于1000平米,依托單位能夠為實驗室提供建設、運行和實驗經費保障。
5.研究領域與現有的省重點實驗室不重復,主要學術帶頭人原則上不相互兼任。
三、申報建設程序
1、主管部門(單位)組織具備條件的單位填寫《安徽省重點實驗室建設申請書》,審核后報省科技廳。
2、省科技廳組織專家進行評審,擇優批準建設。批準建設的實驗室由依托單位編制實驗室建設計劃,經主管部門(單位)組織可行性論證,報省科技廳。
3、省重點實驗室建設期限一般不超過兩年。建設計劃完成后,由依托單位提交驗收申請,經主管部門(單位)審核后報省科技廳,省科技廳組織專家驗收。
4、省科技廳對通過驗收的實驗室正式授予省重點實驗室稱號,未通過驗收的實驗室不再納入省重點實驗室序列。
四、注意事項
1、根據已有省重點實驗室布局和運行評估情況,采取限額推薦方式申報,各歸口管理部門推薦指標數見當年通知文件。
2、依托單位申報實驗室的名稱和主要研究方向應具體明確,避免過于寬泛籠統。申報時可以對研究方向、人才隊伍、管理體制等做適當調整,或對已建基地進行必要的優化整合。依托單位已建有相同領域的省級基地,不得再重復申報建設省重點實驗室。
3、在符合申報條件下,優先支持高校院所依托具有一定基礎的前沿、新興、交叉等學科領域建設,或依托基礎和應用基礎研究方面已有一定特色優勢,并對我省產業轉型升級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發揮重要支撐作用的相關領域建設。
4、各市科技局、中央和省屬高校院所及有關單位接通知后,請組織符合條件的實驗室,參照管理辦法要求,編制省重點實驗室建設申請書,擇優限額推薦。
五、申報操作流程
網上填報請登陸省科技廳門戶網站,點擊進入“安徽省科技創新云服務平臺”內的“科技管理信息系統”。登陸后,點擊“填寫申請書——新增項目申請”,從“省平臺和人才專項——安徽省重點實驗室”欄進入,按要求填寫。申請書經歸口管理部門審核后,下載打印紙質版一式2份(封面加蓋依托單位和歸口管理部門公章),于規定日期前連同歸口管理部門推薦函(一式1份)一并報送至省政務中心2號大廳36號省科技廳窗口(合肥市馬鞍山路509號)。申報材料紙質版和電子版的內容數據務必完整準確并保持一致。
六、省重點實驗室運行制度
1、省重點實驗室實行依托單位領導下的實驗室主任負責制。
2、省重點實驗室主任由依托單位聘任,報主管部門(單位)和省科技廳備案。
3、省重點實驗室主任應是本領域高水平的學術帶頭人,具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一般不超過六十周歲。省重點實驗室主任任期五年,連任不超過兩屆。每年在省重點實驗室工作時間一般不少于八個月。
4、學術委員會是省重點實驗室的學術指導機構,職責是審議省重點實驗室的發展目標、研究方向、重大學術活動等。
學術委員會由國內外優秀專家組成,人數不少于七人,其中依托單位人員不超過三分之一。
學術委員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每次實到人數不少于三分之二。
5、學術委員會委員由依托單位聘任,主任委員應由非依托單位人員擔任。委員任期五年,每次換屆應更換三分之一以上。
6、省重點實驗室人員由固定人員和流動人員組成,實行聘任制。固定人員包括研究人員、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流動人員包括訪問學者、博士后研究人員。
7、省重點實驗室按研究方向和研究內容設置研究單元,建設高水平科研隊伍,保持合理的人員結構和規模,并適當流動。
8、省重點實驗室應圍繞主要任務和研究方向設立自主研究課題,組織開展創新性研究。要注重培養和支持青年科技人員。
9、省重點實驗室應加大開放力度,建立訪問學者制度,設立開放課題,積極開展科技合作和交流,參與重大科技合作計劃。
10、省重點實驗室應保障科研儀器設備的高效運轉和開放共享,有計劃地實施科研儀器設備的更新改造,提高資源使用效率。
11、省重點實驗室應結合自身特點,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產學研合作,推動科技成果轉化。
12、省重點實驗室應重視科學道德和學風建設,營造寬松民主、潛心研究的科研環境,開展經常性、多種形式的學術交流活動。
13、省重點實驗室應重視和加強運行管理,建立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加強信息公開,建立獨立的網站或網頁,并保持動態更新;嚴格遵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
省重點實驗室專項經費應單獨建賬、??顚S?。
14、省重點實驗室應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對省重點實驗室完成的專著、論文、軟件等研究成果均應標注省重點實驗室名稱。專利申請、技術成果轉讓、申報獎勵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15、省重點實驗室產生的科技成果和相關知識產權信息應匯交到省科技成果信息系統。
16、因故需對省重點實驗室更名、變更研究方向、調整、重組的,由實驗室主任提出書面報告,經專家論證,由依托單位送主管部門(單位)審核后報省科技廳批復。
七、省重點實驗室考核與評估
1、依托單位應根據省科技廳制定的評價指標對省重點實驗室進行年度績效考核,編制年度報告,并將考核結果與年度報告經主管部門(單位)審核后報省科技廳。
2、省科技廳對省重點實驗室進行定期評估,三年為一個評估周期。開放運行滿三年的省重點實驗室應當參加評估。省科技廳于評估工作啟動前,確定當年評估對象名單并提前知。具體評估工作委托專業評估機構實施。
3、定期評估按照“分類考核、堅持標準、以評促建、動態調整”的原則,強化代表性成果與實驗室研究內容的關聯度,主要對省重點實驗室三年的整體運行及績效情況進行綜合評價。
4、省科技廳根據評估機構的評估意見,參考年度考核情況,確定省重點實驗室定期評估結果。評估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
5、省科技廳根據定期評估結果,對評估為“優秀”和“良好”的省重點實驗室,在項目、經費上給予優先支持。
6、對評估結果為“不合格”、不參加評估或中途退出評估的省重點實驗室,不再列入省重點實驗室序列,并在三年內不再受理該實驗室組建省重點實驗室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