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項目疑難解答
如有申報意向或了解更多申報內容微信或電話(18715034835)免費咨詢:
(臥濤科技:項目申報、科技成果評價、知識產權代理、軟件開發、商業計劃書、工商注冊財稅規劃、可行性研究報告、體系認證等)
一、申報時間
政策中“獎勵”項目,應發生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一年時間內,并于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22日進行申報。申報截止日期:2023年3月22日17:30。
二、申報主體
原則上必須是企業注冊登記、稅務、統計“三個關系”均在瑤海區,且在瑤海區持續經營的企業,以及符合各單項政策(與2022年瑤海區扶持政策不再重復申報)獎補條件的單位、組織和個人(政策條款中另有說明的除外)。
三、申報審核程序
企業將紙質申報材料(加蓋公章及屬地意見后),報送至各政策執行部門。聯合審查小組按照要求開展聯合會審。會審情況提交區政府專題會議研究,研究結果在瑤海區政府門戶網站、《瑤海報》上公示,公示內容包括申報企業名稱、申報項目、核定金額等。
公示無異議或對異議復審后,報區政府審批。區財政局在收到區政府批準文件后,將政策資金直接撥付至企業。
五、其他說明
(一)申報企業(單位、組織和個人)2022年須未發生下列情況:
(1)企業當年存在環保、安全生產、規劃、土地等重大問題的;
(2)企業發生重大刑事案件、勞資糾紛等群體性事件并負主要責任及以上的;
(3)企業或企業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未撤銷的;
(4)企業被市場監管部門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
(5)企業被稅務部門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
(6)企業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實施信用懲戒或存在違法轉包、掛靠等違法違規行為被立案查處的;
(7)有其他嚴重違法行為的。
(二)同一企業的同一項目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不得重復申報區級不同類型政策獎補。
支持企業做大做強政策實施細則
申報通用材料包括:企事業單位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的提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承諾書。以上材料均需加蓋公章,其他材料按照各條款要求。
第6(2)條申報通用材料:申請表;承諾書;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其他材料按照各條款要求提供(復印件均需加蓋公章),所有材料按順序膠裝成冊(一份)。
(一)政策第6條第(1)款:工業。
申報條件:
1、當年復規的工業企業,以統計年報為準;2021年遷入的規上工業企業,2022年度產值同比2021年度持平或增加;
2、首次納入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庫且當年產值保持正增長的規上工業企業(不包括退庫再入庫的企業)。
申報材料第一款:
相關證明材料由區經信局向區相關部門統一調取。
申報材料第二款:
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截止申報之日前月度統計報表(F103表,須在全國聯網統計直報平臺中下載PDF版)。
(二)政策第6條第(2)款:建筑業。
申報條件:符合第2條規定的相應條件。
申報材料:
提供2022年度建筑業總產值報表(需在全國統計聯網直報平臺中下載)。
(三)政策第6條第(3)款:服務業。
申報條件:新增納入省平臺統計的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企業在次年申報政策資金前,營業收入需保持持續正增長(不包括退統再入統的企業)。
申報材料:
企業入庫當年統計報表及截止申報之日前月度統計報表(須在統計直報平臺中下載PDF版,區統計局核實)。
(四)政策第6條第(4)款:商業。
申報條件:首次納入統計部門限上商貿企業范圍、并按時報送相關數據的限上商貿業企業;當年零售額在5000萬元以上且增幅達20%(含)以上的;當年銷售額(營業額)達1億元以上且保持正增長的。
申報材料:
限上法人企業當年12月統計報表(統計報表需在全國統計聯網直報平臺中下載)。
(五)政策第6條第(5)款:服務業集聚區
申報條件:對省市級服務業集聚區內,每新增新增1戶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且企業營收增幅達15%(含)以上的,按照每戶給予集聚區運營管理單位3萬元獎勵,最高不超過30萬元。
申報材料:
1、園區內當年度新增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名單;
2、園區內新增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截止申報之日前月度統計報表。
(六)政策第7條第(1)款:工業。
申報條件:當年產值增幅達30%以上的規上工業企業,上年度產值在1億元以下的;上年度產值在1億元(含)以上的。
申報材料:
相關證明材料由區經信局向區相關部門統一調取。
(七)政策第7條第(2)款:服務業。
申報條件:已納入統計部門規上服務業企業范圍并按時報送相關數據的,當年營業收入在5億元(含)以上且增幅達12%(含)以上、1億元(含)-5億元且增幅達15%(含)以上、5000萬元(含)-1億元且增幅達20%(含)以上、2000萬元(含)-5000萬元且增幅達25%(含)以上的規上服務業企業(不含房地產開發、金融、商貿企業)。
申報材料:
在庫單位提供企業年度統計報表(須在統計直報平臺中下載PDF版,區統計局核實)。
(八)政策第7條第(3)款:商業。
申報條件:
1、已納入統計部門限上商貿企業范圍、并按時報送相關數據的限上商貿業企業;
2、銷售額首次達到2億元、5億元、10億元以上且增速保持正增長的;銷售額(新增除外)較上年增加5億元、10億元、15億元、20億元的;年度社消零排名全區前10名且當年增速不低于15%的限上單位。
申報材料:
限上法人企業當年12月統計報表(統計報表需在全國統計聯網直報平臺中下載)。
(九)政策第7條第(4)款:連鎖企業總部。
申報條件:引進我區連鎖企業總部(遷入我區或區內存量企業通過改變財務管理、納稅匯繳方式實現統一運營,達到總部企業標準的企業)并已納入統計部門限上商貿企業范圍、按時報送相關數據的限上商貿業總部企業;當年零售額達到5億元、10億元、15億元的。
申報材料:
1、引進我區連鎖企業總部(遷入我區或區內存量企業通過改變財務管理、納稅匯繳方式實現統一運營,達到總部企業標準的企業)相關證明材料;
2、限上法人企業當年12月統計報表(統計報表需在全國統計聯網直報平臺中下載)。
(十)政策第7條第(5)款:進出口企業。
申報條件:本條屬于“免申即享”,無需企業申報。
(十一)政策第8條第(1)款:支持軟件龍頭企業落戶。
申報條件:全球500強、中國500強、中國軟件百強企業或營收超10億的軟件企業在我區設立長三角區域總部(獨立法人)的;設立安徽區域總部(獨立法人)的。
申報材料:
瑤海區相關職能部門立項文件。
(十二)政策第8條第(2)款:新入駐瑤海區產值1000萬元以上(含1000萬元)的軟件企業,給予每平方米200元的一次性裝修補貼,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其中入駐軟件園集聚發展的,前三年給予不超過1000平方米辦公用房租金100%補貼,第四、五年給予不超過1000平方米辦公用房租金50%補貼。
申報條件:2021年入駐的軟件企業,截止2022年12月31日產值1000萬元以上(含1000萬元)的軟件企業;入駐軟件園集聚發展的企業。
申報材料第一款新入駐瑤海區產值1000萬元以上(含1000萬元)的軟件企業:
提供納稅申報表等證明產值(營收)的相關材料。
申報材料第二款入駐軟件園集聚發展:
入駐合肥物聯網科技產業園、瑤海數字科技示范園的入駐協議及租賃票據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核后退回)。
(備注:軟件企業分為軟件開發和服務(含基礎軟件、應用軟件、工業軟件、嵌入式軟件、信息安全軟件),軟件開發和服務是指滿足需方信息技術需求的服務產品與服務過程的總稱,包括進行軟件開發并提供軟件產品的服務,為需方提供開發、應用信息技術以及確保信息系統安全的服務,以信息技術為手段提供支持需方業務活動的服務。軟件和信息服務業企業指統計代碼為64、65開頭的企業;如遇暫無統計代碼或存在爭議的企業,需經專項審計后其軟件業務收入占其主營業務收入比例不低于50%。)。
溫馨提示
(一)申報主體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企業弄虛作假、騙取資金的,一經發現由執行部門立即追回,三年內取消其享受各項優惠政策的資格,并列入瑤海區誠信體系黑名單,同時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二)政策體系中不受區級貢獻限制的條款說明:第6(5)、7(5)條政策兌現不受企業區級貢獻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