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項目疑難解答
正式開始!2023年湖北省和武漢市各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時間及流程材料、補貼解讀
正式開始了!本文將為大家具體講講關于2023年湖北省和武漢市各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時間及流程材料、補貼等內容,詳情如下,關于湖北武漢市、黃石市、十堰市、宜昌市、襄陽市、鄂州市、荊門市、孝感市、荊州市、黃岡市、咸寧市、隨州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等地項目申報、知識產權、科技成果評價、專精特新、可行性研究報告、商業計劃書、工商注冊、財稅規劃、兩化融合、企業技術中心等項目的輔導規劃。需要咨詢申報的企業單位可以免費咨詢小編為您解答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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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和武漢市各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對象
湖北省2023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對象為符合《認定辦法》第十一條有關規定的,在湖北省行政區域內注冊成立1年以上的居民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在申報范圍內。2020年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如需要繼續保持資格,應按本通知重新申請認定。
湖北省和武漢市各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時間
湖北省2023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采取常年申報、及時審核方式進行。根據國家認定辦工作安排,請各企業結合實際情況自主確定申報時間,并于10月8日前完成申報,各地科技部門于10月11日前完成審核推薦。
(一)網上注冊
1.“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注冊
申報企業登錄“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進行法人賬號注冊登記,注冊完成后須進行實名認證。完成認證后進入火炬中心“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系統”完善注冊時間、所屬區域等信息。
2.“湖北政務服務網”注冊
企業訪問“湖北政務服務網”,完成湖北政務服務網“法人用戶”注冊,注冊成功后登錄賬號。
(二)網上申報
企業登錄“湖北政務服務網”,檢索“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事項,點擊“在線辦理—我已閱讀并承諾”后按要求在線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并上傳相關附件材料,填寫完成后在線提交。對涉密企業,須將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申報材料做脫密處理,確保涉密信息安全。
請確保“湖北政務服務網”高企認定申報系統企業名稱等基本信息與“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高企認定系統企業名稱等基本信息一致。
(三)審核推薦
申報企業對提交的高企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各地結合《工作指引》要求,做好本區域申報企業的日常監督、申報材料形式審查等工作,并配合省認定辦做好認定管理工作。
(四)材料報送
2023年企業申報工作,全程線上受理。
通過國家認定辦備案的企業,進入“湖北政務服務網”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系統,打印帶有水印版本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簽字蓋章后提交完整紙質版申報材料一份,報送至所屬市州、東湖高新區管委會科技部門,提交時間以當地通知為準。
各地應認真核對紙質材料和電子文本的一致性,妥善保管,保存期5年。
湖北省和武漢市各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材料內容
企業申報材料需按樣式(詳見附件)提供以下材料: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2.注冊登記證件(復印件);
3.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與科技人員名單;
4.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
5.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
6.近三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
7.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8.知識產權證明材料;
9.科研項目證明材料;
10.科技成果轉化證明材料;
11.高新技術產品(服務)證明材料;
12.研究開發組織管理證明材料。
特別注意,申報企業所提供的財務報表不應含下屬法人企業的合并報表,其他資料也不含下屬法人企業的相關材料。企業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及申報材料相關數據應符合邏輯關系。
湖北省和武漢市各地高新技術企業補貼獎勵,以武漢市為例:
武漢市13區高新技術企業補貼(僅供參考,最新政策可以免費咨詢小編為您查找)
新洲區
對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哪些獎勵政策?
對新認定并獲市科技局備案的科技型“小巨人”企業,區財政一次性給予5萬元的獎勵;對新獲批的高新技術企業,由區財政給予20萬元獎勵;對通過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由區級財政給予5萬元獎勵;對新申報未通過認定的企業,由區財政給予1萬元補貼(同一企業二年內補貼一次),對有效期內整體搬遷到我區行政區域且在我區納稅的外地高新技術企業,可適用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區財政按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
如何支持落戶我區高新技術企業?
對新引進的高新技術企業在建設用地上優先供應,對符合我區產業發展需求且用地集約度高的高新技術企業工業項目,在進行土地出讓評價時可按相對應標準的70%確定土地出讓起價。各類科技項目以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含培育對象,下同)為主,技改項目扶持向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傾斜,農業、現代服務業項目優先扶持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企業。
東西湖區、臨空港經濟技術開發區
對首次獲得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在市級獎勵的基礎上,給予 30 萬元補貼。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5萬元補貼。
二、鼓勵企業申報科技“小巨人”企業。對經區相關部門首次認定并獲得市科技局備案的科技“小巨人”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
三、鼓勵武漢市外高新技術企業落戶發展。對有效期內整體搬遷至我區,并通過湖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認定的武漢市外高新技術企業,在市級獎勵的基礎上,規模以上企業給予50萬元獎勵,規模以下企業分三年每年分別按20萬元、20萬元、10萬元給予獎勵。
經濟技術開發區
1.對2020年首次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20萬元的配套獎勵;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
2.對2021年首次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在市級財政獎勵的基礎上,每家獎勵30萬元。根據2022年4月29日《市科技局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政策落實工作的通知》文件,區級分三年撥付配套獎勵資金,其中:2022年撥付15萬元,2023年、2024年分別各撥付7.5萬元。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在市級財政獎勵的基礎上,每家一次性獎勵10萬元。
3.對有效期內整體搬遷至武漢經開區,并通過湖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認定的武漢市外高新技術企業,在市級財政獎勵50萬元的基礎上,武漢經開區對規模以上的企業一次性給予60萬元獎勵,對規模以下的企業分兩年按每年30萬元給予獎勵。
東湖高新區
(一)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計劃。對首次進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或經認定的科技“小巨人”,給予每家2萬元獎勵,支持其建立研發機構,引進高端創新人才,開展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業態創新,推動其加快成長為高新技術企業。支持企業加強知識產權創造,對企業獲得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授權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分別按照5000元/件、1000元/件、500元/件和2000元/件的標準予以資助,對首次獲得專利授權企業的第一件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給予兩倍資助。
(二)鼓勵科技型企業積極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對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在市級財政獎勵20萬元基礎上,高新區對規模以上企業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規模以下企業分三年每年分別按10萬元、5萬元、5萬元的標準給予獎勵。對有效期滿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市、區各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
政策解讀:本條旨在配套落實武漢市有關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政策(《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全市開發區創新提升打造改革開放新高地的意見》(武政規〔2020〕15號))。我們對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資金撥付方式做了一定探索,對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規模以下企業,獎勵資金分三年每年分別按10萬元、5萬元、5萬元撥付;規模以上企業一次性撥付20萬元,對有效期滿重新認定的高企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2020年新認定的高企中近一年銷售收入低于100萬元的企業占比超過25%,分年度撥付可以支持企業持續加大研發投入,提升技術創新能力,促進新認定高企三年有效期滿后參加重新認定
(三)支持高新技術企業成長發展。在給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的基礎上,對高新技術企業首次實現“小進規”的給予5萬元獎勵,新晉為光谷瞪羚的給予10萬元獎勵,首次認定為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的給予50萬元獎勵,新晉為獨角獸的給予500萬元獎勵。
政策解讀:本條旨在推動高新技術企業通過持續加大研發投入、引進高端創新人才、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等,提高發展速度和發展質量,壯大成為規模以上企業、光谷瞪羚、專精特新“小巨人”、獨角獸等。服務業“小進規”獎勵由發改局兌現;工業“小進規”、專精特新“小巨人”獎勵由企服局兌現。
(四)支持高新技術企業開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對轉移轉化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按實際成交額對承接企業給予8%獎勵,每年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年技術合同認定金額達到100萬元、1000萬元、1億元的企業,分別給予1萬元、3萬元、5萬元獎勵。
(五)鼓勵武漢市以外的高新技術企業在高新區落地發展。對認定有效期內整體搬遷至高新區并通過湖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認定的外地高新技術企業,在市級財政獎勵50萬元基礎上,高新區對規模以上企業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規模以下企業分三年每年分別按20萬元、20萬元、10萬元給予獎勵。
政策解讀:本條旨在配套落實武漢市引進外地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依據《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全市開發區創新提升打造改革開放新高地的意見》(武政規〔2020〕15號),市級財政對外地整體搬遷的高企每戶補貼50萬元,各區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予以配套。
(六)支持雙創孵化載體加強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支持孵化器、眾創空間、大學科技園提升專業化服務能力,孵化培育一大批創新能力強、成長性好的高新技術企業源頭企業。高新區把培育高新技術企業數量作為雙創孵化載體績效考核的重要指標,對雙創孵化載體內入駐企業被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每認定1家給予載體5000元獎勵。
(七)規范高新技術企業中介機構服務行為。引導中介機構提高服務質量,規范其服務行為。中介機構應合理界定研發費用歸集范圍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并客觀公正地進行專項審計、鑒證及組織編寫申報材料,且對所承擔工作負有誠信及合規義務。高新區每年對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知識產權服務、專項審計、材料組織編寫等中介機構開展評比并通報表彰。對輔導通過20家以上(含)高新技術企業的服務機構,根據認定通過率、服務企業質量等遴選不超過20家,給予每家5萬元獎勵。
(八)健全高新技術企業服務機制。建立科創局、財政局、稅務局、發改局(統計局)、企服局、政務和大數據局、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及各園區等部門參與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聯席會議制度,協調解決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認定服務中的重要事項。實現政策兌現常年受理,分期分批兌現獎勵資金,提高政策兌現效率。
政策解讀:本條旨在落實《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進一步優化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服務措施的通知》(鄂政辦函〔2020〕33號)。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是一項系統性工作,需要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參與,及時協調解決企業申報、認定服務及相關政策落實中的重要事項,指導做好相關工作。常年受理企業政策兌現,改變過去“一年一次”的兌現工作模式,便利企業享受優惠政策。
(九)實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常態化。全年受理企業申報材料,推行全流程網上辦理。推進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評審和上報備案線上服務,實現電子材料申報、審核和上報。各相關部門做好企業法人、稅收征管、安全生產、質量、環保、信用信息等認定工作所需數據信息共享,依托政務服務網,做到一窗受理、部門聯辦。
(十)加強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績效考核。將高新技術企業績效目標完成情況作為各園區年終考核評比的重要指標,各園區要加強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動員企業積極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并提供相關服務。
江岸區
1.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每家補貼20萬元,分三年撥付區級配套資金,其中:2022年撥付10萬元,2023年、2024年分別各撥付5萬元;
洪山區、江漢區
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市級財政給予每戶 20 萬元獎勵。
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市級財政給予每戶 5 萬元獎勵。以上三項獎勵區按照 1:1 的比例予以配套。
對有效期內整體搬遷至我市行政區域內并通過湖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認定的外地高新技術企業,可適用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核準日期在2020年10月8日及以前的,在市級財政按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標準給予20萬元獎勵的基礎上,我區按照1∶1的比例給予配套。核準日期在2020年10月9日及以后的,每家補貼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