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項目疑難解答
高校畢業生創業補貼!恩施州就業創業申報獎勵補貼解析
恩施州支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提出十條獎勵支持措施,恩施州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具體詳情,關于該項目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歡迎致電咨詢。
政策咨詢熱線:15855199550(v同)
一、創造良好就業創業環境
(一)提供城鎮落戶便利。大學??萍耙陨袭厴I生(技師學院畢業技師比照專科、高級技師比照本科,下同)可憑畢業證書在州內合法穩定住所或擬就業創業地城鎮落戶。已在恩施州內就業創業的,其配偶、父母、子女戶口可隨遷,享受本地市民各項待遇。(責任單位:州公安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二)提供生活和住房保障。畢業5年內首次在州直參保的民營企業、州屬國有企業就業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生,連續3年每月分別給予4000元、1000元、500元生活補貼;在恩施城區無自有住房的可申請入住周轉房、人才公寓、公租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周轉期不超過3年;房源不足時,分別按每年12000元、9000元、6000元的標準給予租房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各縣市參照以上措施自行確定補貼標準和補貼期限。(責任單位:州委組織部、州人社局、州住建局、州財政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三)發揮人力資源市場配置作用。對于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畢業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留恩就業創業提供免費服務,引導到重點企業就業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且穩定就業1年以上的,可按每人500元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助。(責任單位:州人社局、州財政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二、鼓勵多渠道就業
(四)鼓勵企業吸納就業。對中小微企業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含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且穩定就業1年以上的,分別給予企業和個人1000元/人的一次性就業補貼。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符合規定條件的,在3年內按每人每年7800元為限額依法享受稅收減免。對于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符合規定條件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14400元為限額依法享受稅收減免。(責任單位:州人社局、州稅務局、州財政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五)鼓勵靈活就業及見習。鼓勵引導高校畢業生多渠道靈活就業,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人社部門認定的就業見習基地見習,人社部門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給予見習單位就業補貼,見習單位按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給予見習人員基本生活費,并為見習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對見習滿6個月留用率超過50%的單位,按留用人數給予1000元/人的獎補。(責任單位:州人社局、州財政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三、鼓勵基層就業
(六)引導人才到基層就業??h鄉事業單位招聘高層次、緊缺人才可放寬年齡、學歷、專業等限制,并可免筆試。對新聘用到縣鄉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直接執行定級工資,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分別高定一級、二級薪級工資;引進人才按本地“引才政策”規定執行。加快推進“萬名大學生鄉村醫生配備”項目,深化實施“農村教師特崗計劃”“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按規定落實高校畢業生到艱苦地區基層單位就業學費補償和相關職稱評審優惠政策。畢業后一直在民營企業工作的大專、本科畢業生可直接申報中級職稱。(責任單位:州委組織部、州人社局、團州委、州衛健委、州教育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四、鼓勵創業帶動就業
(七)落實創業補貼政策。對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在州內初次創辦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經營6個月以上且帶動就業2人及以上的,給予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上述初創組織在登記注冊1年內、招用人員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照1000元/人的標準給予補貼,補貼總額不超過2萬元。對招用高校畢業生等人員就業的小微企業,未達到創業擔保貸款招用人員規定比例的,可根據新招用符合條件人數按每人10萬元的額度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度為500萬元,對貸款超過300萬元的部分,各縣市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貼息,省級財政按1%給予獎補。對符合條件的創業個人,可享受最高不超過20萬元額度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對符合條件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合伙創業的,可按每人不超過20萬元,總額不超過300萬元的額度實行“捆綁”貸款。(責任單位:州人社局、州財政局、人行恩施州中心支行,各縣市人民政府)
(八)加強孵化平臺建設。鼓勵州內各類市場主體、高校等建設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打造“孵化器+加速器+產業園區”創業生態鏈,對認定為州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的給予一次性10萬元的補助。對在校大學生及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初次創業并入駐孵化器的創業實體,給予每平方米每天1元的場租、水電費用補貼,對每平方米每天場租、水電費用不足1元的據實補貼,補貼面積不超過50平方米,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責任單位:州人社局、州財政局、州發改委、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經信局、團州委,各縣市人民政府)
(九)加大創業培訓力度。大力實施創業培訓“馬蘭花計劃”,對畢業學年大學生參加創業培訓的,按培訓類別分別給予300元、1200元、1500元的創業培訓補貼。持續舉辦“馬蘭花”創業培訓講師大賽、“硒創匯”“創立方”“宜荊荊恩”等各類創業賽事活動。建立大學生創業導師庫,鼓勵對大學生創業項目進行“一對一”創業實踐輔導,培育更多優質高校畢業生創業項目。(責任單位:州人社局、州財政局、州教育局、團州委、湖北民族大學、湖北恩施學院、恩施職業技術學院,各縣市人民政府)
五、強化保障措施
(十)落實工作責任。加強組織領導,把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作為重要政治任務,主動作為、密切配合,健全就業工作目標責任制,層層抓好落實。落實經費保障,除高校畢業生就業學費補償資金、生活補貼、租房補貼由本級財政負擔外,其他各項補貼所需資金在上級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各類補貼資金根據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已享受州內其他同類人才引進補貼政策的,不重復享受相關補貼。加大宣傳引導,主動回應關切,營造關心支持高校畢業生來恩留恩就業創業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