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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武漢市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方法、流程
武漢市創新型中小企業培育申報方法、申報流程等有關內容整理如下,武漢市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歡迎致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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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武漢市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方法及流程
(一)申報方法。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需登陸工信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填報相關企業信息及對應材料,完整填寫《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并按要求上傳佐證材料。評價標準見附件1,申報條件及佐證材料要求見附件2,未按要求上傳佐證材料的不予受理。
(二)申報流程。根據暫行辦法和省廳通知要求,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培育和認定從創新型中小企業遴選推薦。同時根據省廳備案時間節點要求,我市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受理截止時間為2022年10月31日。2022年10月31日后提交申報資料的企業將于2023年進行認定。從通知下發之日至截止時間內由企業自愿登錄培育平臺參與自評。各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按照評價標準、申報條件及佐證材料要求對企業自評信息和佐證材料進行初審、實地抽查,對符合評價標準的企業名單正式行文推薦至市經信局,并填寫匯總表(附件3)。市經信局進行復審,復審通過后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報省經信廳備案,由省經信廳統一公告為“湖北省創新型中小企業”。
二、武漢市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引導。各區要高度重視創新型企業培育工作,積極組織、廣泛發動,確保本區內符合條件的優質中小企業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培育平臺參與自評。要切實加強督促指導和跟蹤服務,指導企業務必認真、準確填報申報材料。為確保準確及時將符合條件企業推薦至省廳,各區要在企業申報過程中隨報隨審、嚴格把關,確保各項數據準確可靠,各區初審截止時間為11月2日,逾期未審的企業將于2023年進行認定。
(二)建立梯度培育機制。各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加快建立區專精特新企業培育工作機制,制定培育工作方案,明確培育目標和培育措施,形成有機銜接的梯度培育體系。
(三)實施動態調整。經公告的創新型中小企業有效期為三年,每次到期后由企業重新登錄培育平臺進行自評,經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初審、實地核實,市經信局審核通過后報省經信廳備案,經省經信廳公告后有效期延長三年。
(四)加強監測管理。各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將創新型中小企業納入全國中小企業生產經營運行監測平臺,及時掌握創新型中小企業的運行態勢,并督促企業每月填報生產經營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