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企業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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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時間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采取集中受理、定期評審的方式組織。由各市集中審核和推薦,省認定辦按程序組織評審和報送備案。
第一批申報截止時間:2023年5月15日;
第二批申報截止時間:2023年7月15日;
第三批申報截止時間:2023年9月15日。
一、安徽省
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或連續3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 定的企業,根據認定指標得分情況,省一次性給予 20 萬元獎勵。獎勵資金用于獎勵企業研發團隊。
對新獲批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省一次性給予 300 萬 元獎勵;對新獲批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和火ju 特色產業基地、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省一次性給予 100 萬元獎勵。上 述獎勵資金用于科技服務體系建設。在對高新技術企業投保的產品研發責任保險、關鍵研發設備 保險、產品質量保證保險、專利保險予以補助的基礎上,拓展險種范圍,所在市(縣)先按投保企業實際支出保費的 30%給予補助,省再按投保企業實際支出保費的 30%給予補助。
二、合肥市
1.高新區
(1) 首次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重新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
(2) 對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投保以下科技保險的,按企業實際支出保費的 40%補貼:高新技術企業產品研發責任保險、關鍵研發設備保險、產品責任保險、產品質量保證保險、雇主責任保險、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專利保險、小額貸款保證保險、項目投資損失保險。每戶企業年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 10 萬元/。(單個企業當年度補貼額不足 1 萬元的,不予補貼。)
2.經開區
(1) 對當年新認定、重新認定或新落戶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
(2)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房租補貼。在開發區范圍內租用辦公生產用房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在高企有效期內,年繳納稅收達到200元/平方米/年以上,且當年繳納稅收增幅不低于全區平均增幅,按照20元/平方米/月(不超過企業實際租賃價格)給予房租補貼,單個企業補貼面積不超過800平方米,補貼期不超過3年。
3.蜀山區
當年首次認定的規模以上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
當年首次認定的規模以下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和重新認定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外地新遷入我區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有效期內),視作首次認定。(執行部門:區科技局)
4.廬陽區
(1) 對首次認定為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2 )重新認定為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3 )對已獲得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非本區域企業首次落戶廬陽區的給予4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5.包河區
(1 )對當年新認定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補;
(2 )當年新遷入我區的新認定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未在合肥市其他縣區、開發區享受該項補貼的,參照執行。(執行部門:區科技局
(3 )對于新落戶我區的有效期內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屬于省內遷入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屬于省外遷入的,在其通過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公室評審認定后,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
(4 )實施高企認定培育計劃。對全區科技企業建檔立案,建立國家高企認定培育庫(入庫細則另行制定),篩選一批培育對象,實行動態管理與服務。引導企業對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主動查找差距,加強科技管理,加大研發投入,積極創造條件加快國家高企認定培育。對于入庫企業,給予以下政策扶持
a.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入庫企業年銷售收入小于1000萬元(不含)、研發投入強度達到國家高企標準且不少于10萬元的、申報享受了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且在我區發生的研發費用占比不低于80%的,按照其稅務部門核算研發費用總額的10%最高不超過10萬元獎補(與區促進自主創新政策條款不重復享受)
b.鼓勵企業發明創造。為鼓勵企業開展創新研發活動,提高知識產權申請和保護意識,加大知識產權申報力度,為認定國家高企積極創造條件。對入庫培育時知識產權未達到國家高企標準的企業,知識產權首次達到國家高企標準的,按照以下標準給予獎勵:首次取得一類知識產權的,給予10000元一次性獎勵;二類知識產權(實用新型、軟件著作權)總數首次達到8個以上的,給予5000元一次性獎勵
c.鼓勵高企連續申報認定。入庫企業在高企資質正常到期后,連續申報并通過認定的,除可申報享受區促進自主創新政策新認定國家高企獎勵外,額外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
6.瑤海區
(1 )首次認定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每家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屬于我區五大主導產業、并納入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庫和省高企培育庫的企業,額外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
(2 )重新認定和新遷入我區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有效期內)視作首次認定。(執行部門:區科技局)
7.肥西縣
(1 )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在省市獎補基礎上再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
(2 )對重新認定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3 )對新落戶我縣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有效期內)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縣科技局)
8.肥東縣
(1 )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0萬元補貼,再次認定的給予10萬元補貼
9.廬江縣
(1 )對首次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最高20萬元獎補。
(2 )對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補。
(3 )對獲得省高新技術培育企業的給予5萬元獎補
10.長豐縣
(1 )首次認定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補
11.巢湖市
(1 )對當年認定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
( 2) 對當年申報未通過的企業給予審計費用補貼1萬元;
( 3) 巢湖市外新遷入我市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有效期內),視作首次認定;
( 4) 對新認定省級、巢湖市級高新技術培育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5萬元獎勵(省級與巢湖市級獎勵不重復享受,以最高獎勵為準);
( 5) 對納入高新技術產業統計且當年高新產值同比增速20%以上的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用以獎勵創新團隊;